Re: [新聞] 快訊/館長造謠「民進黨開的槍」 民進

作者: ypyp (牙周病)   2023-08-16 11:20:52
認真問
在直播上講「我沒有證據,但是我自己覺得/推斷/認定應該是XX做的」的話
真的告得成嗎?
用哪條告比較合適呢?
「在公堂之上假設一下,根據大清律例,要判什麼罪嗎?」
巡按大人說沒有罪
剛剛孤狗了一下
https://www.ozgoodwin.com/articles/40
這位法律人是說依照中華民國的法律,法院目前傾向於認為構成誹謗
在網路上公開說「我做夢夢見」「我懷疑」「我推測」都可能會成立誹謗
所以八卦以前愛用的「我做夢夢見」大法已經失效了嗎?
還是有另外的規則呢?
※ 引述《osalucard (墮落的月光)》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呂晏慈
: 3.完整新聞標題:
: 快訊/館長造謠「民進黨開的槍」 民進黨喊告
: 4.完整新聞內文:
: 2023年08月16日 10:18
: 網紅「館長」陳之漢昨(15日)晚間透過直播指控,2020年8月遭槍擊「我現在認定就是
: 民進黨開的槍」,還點名民進黨立委陳明文、余天等人,自稱去搜尋關鍵字就可了解案情
: 。對此,民進黨發言人張志豪今(16日)回嗆,公然散播不實訊息,已經違法,將採進一
: 部法律行動。
: 張志豪今天上午在民進黨中央黨部舉行記者會後,答覆媒體提問,他說,陳之漢的造謠言
: 論沒有任何事實根據,這邊要清楚的告知當事人:公然散播不實訊息,已經違法,並嚴重
: 影響民進黨聲譽,民進黨會將相關言論跟影像,交由大選的律師團做研議,並且做進一步
: 的法律行動。
: 媒體追問是否會提告?張志豪說,不排除,相關造謠、抹黑言論已經影響民進黨形象,所
: 以會立即由大選律師團做進一步的處理。張說,陳之漢自己本人都說沒有任何證據,而造
: 謠、抹黑言論已經影響民進黨聲譽,且涉及違法相關事證。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816/25619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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