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社工師懲戒辦法預告 基層:罰不到機構負

作者: qingshou (騎魔姿勢佳)   2023-08-16 19:33:55
社工師懲戒辦法預告 基層:罰不到機構負責人
2023-08-16 19:29 聯合報/記者林琮恩/台北即時報導
衛福部社工司訂定「社會工作師懲戒辦法草案」,15日正式預告,預告期間到10月16日止
。社工師若違反「社會工作師法」第17條中業務過失、倫理守則等情事,可由公會或主管
機關移送委員會審議。高雄市社工職業工會秘書長郭志南說,遺憾公告條文第9條中,仍
將懲戒與倫理審議連動。社工倫理審議過去已引發諸多爭議,淪為機構報復基層社工手法
,機構負責人則逍遙法外。
郭志南舉例,台中市日前發生機構主管要求社工人員「回捐」薪資至自身帳戶的事件。衛
福部「社福補助作業要點」中規定,單位主管如具社工師資格,經查證違法要求社工回捐
薪資,應移送地方社工師公會進行倫理審議。該案移送台中市社工師公會後,審議結果為
「不足以成案」。
他表示,該機構雖因違反勞基法等原因,遭暫停補助資格5年,但機構主管並未獲得懲處
,該機構在同年度仍然獲得金額600萬的委託案,「脅迫基層社工的行為人本身不被懲罰
,換個機構或縣市繼續違法。」衛福部稱要杜絕薪資回捐,遇事態度卻是急轉彎,推諉責
任予地方政府、公會,基層社工對現行倫理審議已失去信心,遑論與個人停職、撤照等權
益相關的懲戒辦法。
另外,郭志南表示,過去曾發生地方社工師公會進行倫理審議時草率了事,僅以電話聯繫
當事社工就做成決議。懲戒辦法條文中,未明定若懲戒委員未依規定審理案件,或發生誤
審時的責任與罰則;也未提供審查結果造成社工權益損失的救濟管道。
「社工師主管要求回捐薪資、浮報經費,倫理審議結果竟是不足以成案,如此大的制度漏
洞都沒有處理,衛福部憑什麼要推行社工師懲戒制度?」郭志南質疑,懲戒辦法都是針對
基層社工,但法律之前應要人人平等,自己投身社工工會多年,不曾見過主管因侵害社工
權益而負起責任或接受倫理審議。
衛福部社工司副司長楊雅嵐表示,針對基層社工之擔憂,衛福部近期已發布新聞稿,重申
反對社工薪資回捐立場;懲戒辦法係參考其他專業人員之制度訂定,已搜集各界意見,惟
無法盡如人意,預告期間收到回饋將進行整體研議。懲戒辦法預告截止後,將於年底前正
式上路。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737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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