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q326 (奈何還是要分離...)》之銘言:
: 要背太多法條了 行政類的國家考試 我覺得對法律系的學生來講 真的是太吃香了
: 我自己本身也是文學院畢業的 背過很多很多詩詞 但是聲韻學我也覺得非常的困難
: 所以我跑去修進修部的
: 行政法總共45堂課 我目前上到第六堂 我都覺得我快撐不下去了
: 如果是法律系學生應該能駕輕就熟(?)
: 可是我也沒有退路了 因為我已經30幾歲了 算是中年失業了
: 有想過自己的未來的路 那個超商大夜太缺人 我已經離職了 店長前幾天還叫我去支援
: 我也去支援了 時薪184元 上9小時 領了1656元 (當天現領)
: 難道我的人生注定要做超商或保全嗎?
: 講了這麼多 發洩情緒 正視現實 還是只能拿著厚厚的行政法來讀
: 不過我覺得這種背誦的雖然困難卻也很簡單 都是中文字 還看得懂
: 上次咪到化工類組的熱力學 完完全全看不懂
: 自己存的積蓄可以撐到考試結束沒啥問題 我物慾不高
: 背的科目能這麼難也是少見...
: 萬一我明年真的上榜了 我一定第一個把行政法課本放火燒了
不知道是認真還是反串
稍微聊聊
一般其實不建議背法條
第一個是實際上沒什麼用
考試比較會考實務見解和你的邏輯
行政法整本後會出現在考題上的也就那幾條
比起硬聽課
我建議你可以先拿考古題起來看
看看過往哪幾題出題頻率最高
人家怎麼解題
相信你會更有方向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