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握拳畫面曝!高雄女走斑馬線遭撞全身傷 

作者: doraBBO (哆啦狗)   2023-08-22 15:25:16
安安,各位安安,買不起房子的魯蛇安安。
事情是這樣子的喇
我怎麼沒有資格? 我超有資格的好嗎
政府設立學校、發放幼稚園執照的時候有評估過交通交送問題嗎?
一堆巷弄裡面開幼稚園的,然後密集度高
不停紅線怎麼接?
我先說一個假設,今天上下課一小時的時間內
全部的家長通通找好停車位接小孩
依照國小、幼稚園的密度,方圓十公里可能找不到車位
所以
現在政府也明確告知你了,不影響交通前提下
接送小孩是不會開罰的,很難懂嗎?
https://reurl.cc/VLr1My
查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0款規定:「臨時停車: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
卸物品,其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暨同條例第55條第2項規定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接送未滿七歲之兒童、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
受三分鐘之限制。」
另依交通部109年11月13日交路字第1095014465號函釋,對於接送未滿七歲兒童之
執法認定原則比照既有接送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之執法,相關認定如下:
1、僅限於接送期間,不包含等待時間。
2、不得在禁止臨時停車(紅)線臨時停車在禁止停車(黃) 線臨時停車才有不受3分鐘時間限制。
3、如果在禁止臨時停車(紅)線臨時停車接送上下車,但是沒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之情形
,則可視個案具體事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
第5款規定處理;爰如民眾因臨時停車接送未滿七歲之兒童上、下車,其過程中因駕駛人
協助其兒(幼)童,拆缷(解除)幼童用座椅之束縛(定位),亦或穿著衣裝、整理學習
文具用品等行為,得不受三分鐘之限制,惟前述接送過程期間並不包含等待時間
車輛駕駛人仍需保持立即行駛狀態外,且停放之處所仍有其範圍與限制,倘遵依前揭
規定辦理,則無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虞。
所以我停紅線接小孩怎麼了嗎?
^_^ 犯法了嗎?
※ 引述《aher2600 (和)》之銘言:
: 你不會讓自己家人處於N倍死亡風險的地方,
: 所以你選擇紅線違停接送小孩上下車,來降低自己家人的死亡風險
: 卻造成其它人用路人的死亡風險提高到N倍,
: 你他媽夠格出來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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