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公家機關擺爛是不是完全拿他沒輒?

作者: paiopapa (飄拔拔)   2023-08-25 09:42:19
※ 引述《ihl123456 (雨風評)》之銘言:
: 話說之前工作的時候有稍微在公家機關駐點幾年
: 發現那些會擺爛的人 從一開始進去做普通的工作
: 然後一直出包 三天一小包 五天一大包
: 主管氣的要命但是也拿他無可奈何
: 後來我發現調動的時候 他被調到相對輕鬆的工作
: 後來還是一直出包 現在直接給他臨時人員都能做的工作
: 根本輕鬆到一個不行 拿課員的錢做臨時人員工作
: 公家機關擺爛是不是完全拿他沒輒?
雖然可以打丁等或兩大過免職
但很難啦
要打丁等要有以下情節
一、挑撥離間或誣控濫告,情節重大,經疏導無效,有確實證據者。
二、不聽指揮,破壞紀律,情節重大,經疏導無效,有確實證據者。
三、怠忽職守,稽延公務,造成重大不良後果,有確實證據者。
四、品行不端,或違反有關法令禁止事項,嚴重損害公務人員聲譽,有確實證據者。
而兩大過要有以下情節
一、圖謀背叛國家,有確實證據者。
二、執行國家政策不力,或怠忽職責,或洩漏職務上之機密,致政府遭受重大損害,有確
實證據者。
三、違抗政府重大政令,或嚴重傷害政府信譽,有確實證據者。
四、涉及貪污案件,其行政責任重大,有確實證據者。
五、圖謀不法利益或言行不檢,致嚴重損害政府或公務人員聲譽,有確實證據者。
六、脅迫、公然侮辱或誣告長官,情節重大,有確實證據者。
七、挑撥離間或破壞紀律,情節重大,有確實證據者。
八、曠職繼續達四日,或一年累積達十日者。
如果要用工作怠惰辦他
除非長官有種派一個工作給他
然後眼睜睜的看著他出包之後
才可以用造成重大不良後果或有重大損害去辦他
但正常哪有長官會眼睜睜的看著事情出包
一定會在出包前先找另個好凹的人先把事情做完
簡單來說不怕打乙的話
就是比誰的臉皮厚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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