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luebagel (果果:))》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 記者蕭雅娟/台北即時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工程師獨留3歲女兒在家「爬窗墜樓亡」 賠前妻140萬獲緩刑
: 4.完整新聞內文:
: 曹姓工程師今年4月獨留3歲女兒在家,下樓參加社區管委會會議,不料,女童爬上房間窗戶
: 不慎墜樓身亡。曹男與前妻達成調解,依約分期賠償140萬元,士林地方法院依過失致死罪
: ,判處曹男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緩刑5年。
: 全案起源於,今年4月25日晚間8時,有目擊者發現,女童抓住7樓窗戶,身體懸掛在大樓外
: ,立即通報管理員。北市消防局獲報後趕往大同區重慶北路二段某大樓,女童頭部受創、意
: 識不清,送往馬偕醫院急救不治。前妻得知噩耗,提告曹男涉犯過失致死罪嫌。
: 士林地檢署起訴,曹男與前妻離婚後單獨撫養女兒,當晚6時許從幼兒園接回女兒,本應不
: 得使6歲以下兒童獨處,晚上7點40分許卻留女兒在家,出門參加社區會議,當晚8時許,女
: 兒不慎從房間窗戶跌落至人行道,出血性休克死亡。
為什麼是
六歲以下
難道六歲以上
丟在家裡
出意外家長就沒責任嗎
至少十二歲以下
都要有家長看著吧
六歲以下不行
六歲以上就可以
法律是不是怪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