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賠慘了!領千元受託搬運私菸 表兄弟被重

作者: pitalvlu (pital)   2023-08-27 02:36:31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吳政峰
3.完整新聞標題:
賠慘了!領千元受託搬運私菸 表兄弟被重罰664萬元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imgur.com/dmhyxtz.jpg
表兄弟運送私菸,被重罰664萬元。私菸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
2023/08/26 23:59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黃姓男子與林姓表哥受託搬運約4.7萬包私菸,被嘉義縣政府
認定運輸私菸,依菸酒管理法裁罰兩人共約664萬元。黃、林二人喊冤,興訟抗罰,自稱
受託搬運,不知貨品為何,且報酬僅1000元,但未被最高行政法院採認,日前駁回確定。
林、黃二人為表兄弟關係,在同一間物流擔任貨車司機。2019年間某日,兩人沒有排班,
林男接受他人委託,載運約4萬7496包越南鷹牌私菸(未經核准輸入),於嘉義一處商店
前,移交給黃男載運,準備送到高雄販售。兩人裝卸貨上下車時,跟監許久的嘉縣府人員
與警方見狀衝上前稽查,當場人贓俱獲。
嘉縣府認定兩人運送私菸,依菸酒管理法、菸酒查緝及檢舉案件處理作業要點等規定,依
查獲時現值分別裁處一倍罰鍰332萬4720元,共664萬9440元。兩人驚呆嚇壞,興訟抗罰,
主張不知道該批貨物是私菸,只是受託搬運,酬勞僅1000元。
一審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找到委託人,委託人坦言有告知兩人貨品為私菸;此外,兩人被逮
當下,急於出具手機內的進口報單照片,以證明該批貨非私菸,但若僅是臨時運送,何須
提供無關的報單意圖蒙混?合議庭據此判定兩人知情,駁回其訴。
表兄弟不服,提起上訴,仍強調該批菸品為委託人的公司代理進口,外觀無從辨識是否為
未稅菸品,兩人並無運輸私菸的故意或過失。
二審最高行指出,該批菸品為委託人自不明管道購入,自始未取得進口報單文件,性質上
即為菸酒管理法第6條的私菸,委託人找上林、黃二人運送,依一般經驗法則,受託人不
可能完全不知運送內容物即承諾托運,且兩人警詢時,已承認知悉貨物是菸品,卻未取得
進口報單文件、送貨單及收貨收據,顯已認識所運送的是私菸。
最高行認為一審論駁甚明,與卷內證據相符,無違反經驗、論理或其他證據法則,維持原
處分並無不合,日前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吸菸有害健康☆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is.gd/O2uvkN
6.備註: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