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車禍求償本來就是幾個點
1. 財產損失部分,像醫療費、喪葬費
2. 精神撫慰金,就是真正賠償的部分
3. 撫養費
3就是這新聞爭議的地方。撫養費顧名
思義就是替死者撫養他親人用的,比方
說家庭支柱爸爸死了,那他養小孩或是
養長輩這種花費就可以列舉
但現在這老媽明明不是被撫養者,她舉
這項是假設未來小孩要養她的費用,那
法官當然視她經濟情況認定她不用被撫
養,這項就不給
這老媽其它項目也全列了所以她也是清
楚法律上甚麼可以求償,只是她應該誤
會撫養費這東西,然後報最高的又是這
項報兩百多萬,被砍掉就像少很多一樣
。他真想多拿點應該精神撫慰金那邊報
高點給法官砍價還實際點
※ 引述《Bqqqa (風雲)》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
: 2.記者署名:
: 陳宏睿
: 3.完整新聞標題:
: 台中少女車禍亡 母因任職大立光...求償撫養費法官全駁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中市梁姓少女3年前搭陳姓友人的機車,行經沙鹿區時,疑未保持安全距離,加上林姓
: 男子駕駛的貨車突然駛入,陳煞車不及撞上,梁女摔落地面重擊頭部不治,梁母向林、陳
: 請求360萬元賠償,其中217萬元為撫養費,但法官審酌,梁母任職大立光,月薪9萬多,
: 退休時會有千萬財產,無需撫養,僅判陳需賠105萬元,二審駁回上訴。
: 判決指出,17歲梁姓少女在2019年5月23日晚間,搭上仍讀高三的陳姓友人機車,行經沙
: 鹿區台灣大道六段時,疑未保持安全距離,當時由林姓男子駕駛的貨車,欲從產業道路駛
: 入台灣大道六段慢車道,並在車道中迴正車輛。
: 陳男因反應不及,先撞上另輛急停的機車後,再失控撞上林男貨車的後方,當時坐在後座
: 的梁女摔落地面,頭部受到重擊,經緊急送醫後,仍宣告不治,全案將陳、林二人依過失
: 致死罪送辦,梁母另外以醫藥費6.8萬元、喪葬費87萬元、精神撫慰金150萬元、撫養費
: 217萬元,總計461萬元,經扣除強制險已給付101萬元後,求償360萬元。
: 全案經台中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後,認定陳、林二人都有肇事原因,分占六成、四
: 成責任。
: 刑事部分,陳男被判刑11月確定,已入監服刑,林男則是被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
: 民事部分,台中地院簡易庭審酌,梁母名下有房、車等財產,距離退休仍有20年,而且梁
: 母任職大立光,案發前每年年收入都破百萬,每月薪資平均超過9萬元,退休後名下財產
: 超過千萬元,無需由女兒撫養,因此駁回撫養費217萬元部分。
: 其餘醫藥費部分裁准、喪葬費部分裁准50萬元、精神撫慰金全數裁准,依照肇事比例分配
: ,判林需賠82萬元、陳需賠206萬元,不過因梁母領走的死亡保險理賠金是由林所投保,
: 扣除後梁母不得再向林求償。
: 因梁母受到的損害,已經受領101萬元的保險金所填補,因此陳男賠償金部分,扣除保險
: 金後,可向陳請求賠償105萬元,超過的部分都不予准許,全案上訴二審後,仍維持一審
: 認定,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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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