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羅淑蕾不滿「誰摔死了李新?」 郭新政

作者: RRADA (HIRO)   2023-08-31 13:53:11
1.媒體來源:ETTODAY
2.記者署名:吳銘峯
3.完整新聞標題:
羅淑蕾不滿「誰摔死了李新?」 郭新政盛竹如二審逆轉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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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台北市議員李新的生前女友郭新政,找了知名演藝人員盛竹如製作「誰摔死了李新」
一系列影片,引起前立委羅淑蕾不滿。
羅淑蕾自訴2人涉嫌誹謗、公然侮辱等罪,一審判2人無罪。不過31日二審卻逆轉有罪,改
判郭新政有期徒刑4月、罰金8千元,盛竹如拘役50日。
已故台北市議員李新於2017年9月底離世,一年後,臉書上出現「誰摔死了李新?」一系
列影片,影片由知名演藝人員盛竹如旁白,並暗指前立委羅淑蕾於本案中,佔有重要地位
。事後眾人才知道,原來是李新在世時的女友郭新政出資,與盛竹如製作一系列影片。
羅淑蕾不滿,認為這系列影片中提到「103年5月23日在大展當鋪門口之人為黑道,且與羅
淑蕾熟識,羅淑蕾與黑道掛勾脅迫郭新政」、「羅淑蕾暗中安排打手,對李新惡意言語攻
擊」、「羅淑蕾在該珠寶案中與黑道、政治人物及國家各級單位聯手,對李新進行政治迫
害、對郭新政司法追殺,造成李新跳樓身亡」、「羅淑蕾以其立委身分,使法院派出大隊
人馬對郭新政名下10億元財產為假扣押有超額查封」之「李新是怎麼摔死的Part1至3」,
相關言論對她名譽造成影響,因此提出自訴,控告2人涉嫌加重誹謗、公然侮辱等罪。
一審法院判決郭新政、盛竹如二審無罪。羅淑蕾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歷經4年多審理後
,31日做出二審判決。高院改認定郭新政犯下加重誹謗罪,這部份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
易科罰金12萬元;另外犯公然侮辱罪,處罰金8千元。另外高院也認為盛竹如犯下加重誹
謗罪,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本案仍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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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蕾蕾告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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