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原文那真的是智障,
機車死亡多所以禁止人行道停到底三小,
就算機車人行道撞死人也不會機車死亡多吧...
再來說機車多寡的問題,
今天一台機車可以載兩個人,
但多數時間是一個人在騎;
一台汽車可以載四五個人,
但多數時間也是一個人在開;
你限制機車交通會比較順暢嗎?
多的是有人有二輪跟四輪,
要是台北機車跟汽車一樣難停車,
那我就都開車出門就好了。
路上那麼多車的原因,
往往是因為在那附近根本找不到車位,
所以只好一直繞,要不然就排隊,
可能找車位時間就跟車程時間一樣,
交通怎麼可能會順暢?
機車跟人行道的關係怎麼解?
第一,不要為了退出而退出,一堆超寬人行道,
又或是超寬的路肩,根本沒什麼人在走的,
為何不設立機車格?
第二,如果使用率比較高的人行道,
當然可以檢討,但也可以檢討是不是用斜停,
或是跟汽車格一樣有時段性禁停等方式,
最大化利用土地?
至於上人行道規定要牽行我可以接受,
但同樣標準四輪進停車場就不該跨越人行道,
否則汽車可以,機車不行的標準是什麼?
最後還是要說機車肉包鐵,尤其重機,
今天又看到一個飛速撞迴轉車死的。
你要說貧窮限制想像也好,
但我可以負責任地說,一般人對安全距離的認知,
是沒有考量到超跑及重機的加速性能的,
很多人會說迴轉的沒看路,
但事實上很可能車主覺得足夠遠,但不曾想突然就到眼前。
當然道路還有很多可以優化的部分,
但路口還是至少回油手放在剎車上吧,
愛惜自己的生命不要用生命捍衛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