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UDN
2.記者署名:
林琮恩
3.完整新聞標題:
刑事兩極化+國民法官讓刑期更長 收容人恐嚴重高齡化
4.完整新聞內文:
台語歌手陳盈潔高齡入獄,且患有中度阿茲海默症、高血壓及糖尿病等疾病,監所收容人
高齡化、長照問題浮上枱面。監所關注小組理事長陳惠敏表示,被告刑期加長是導致監所
收容人高齡化的重要原因;除法務部政策所致,國民法官上路後判決變嚴,也恐讓未來收
容人高齡化問題更加嚴重。
陳惠敏說,法務部2006年起推動「兩極化刑事政策」。其中「寬嚴並進」措施,讓輕罪更
輕、重罪更重,但法庭實務上,後者效果更明顯;「三振條款」則讓累犯再犯時要先把前
案刑期服畢才能假釋,重罪者甚至終身不得假釋,都會加劇收容人老化現況。「數罪併罰
」也會讓收容人刑期變長。許多收容人出獄時年事已高、就業困難,或因家人過世、原先
就屬弱勢族群等原因居無定所。在難以回歸社會前提下,不少收容人被逼上絕路,犯下竊
盜罪再次入獄,陷入惡性循環,加重受刑人高齡化現況。
監所關注小組副秘書長賴仁祥說,刑期延長的另一個原因,是假釋門檻提高。過去無期徒
刑收容人服刑10年後即有機會申請假釋,現已變為25年。小組立場並非要讓收容人加速出
獄,但不問案情不同全面提高假釋門檻,卻可能讓監所高齡化問題加劇。
另外,國民法官上路後,判決均比過去法官判例更重。第一案受暴婦殺夫案,就比催生家
暴法、案情過程極雷同的鄧如雯案高出2倍之多。陳惠敏說,過去認為國民法官更有同理
心,但現況是刑度考量並非國民法官專業,加上審理過程「表演成分」強,導致刑期愈判
愈長,「國民法官嚴刑判決,將加重監所收容人高齡化的情況,獄中又缺乏長照資源,年
長收容人處境雪上加霜。」
她表示,過去法官考量案情是否「情堪憫恕」,依刑法57條等予以減刑。但國民法官審理
過程中,在法庭上密集看到兇殘照片、檢方控訴,「被告的惡被集中放大」。檢察官不斷
暗示國民法官,就算重判,被告也會提前多年假釋。這與司法實務不同,但國民法官非法
律背景出身,未必了解。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7410885?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6.備註:
不太能理解這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