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人被判刑220年定讞!誘33人到土耳其

作者: wowisgood (尋)   2023-09-02 06:49:37
簡單分享一下,這就是現實
裁判字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1年度金訴字第686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2 年 02 月 24 日
裁判案由:
洗錢防制法等
劉OO(主嫌)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壹佰肆拾捌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併科罰金新臺幣參拾萬元。
翻譯:詐欺集團主嫌,判148次有罪,每個罪有期徒刑1年1月,併科罰金1萬元,
但最後只要坐多久牢? 答案是7年,併科罰金30萬元,打幾折懶得算
反正是骨折。
可悲的是,7年已經算很重了,你如果去查判決書,大部分都是判1-2年,重一點就
3-4年這樣,而且很快就可以假釋。
詐欺集團已經企業化一段時間了,因為CP值真的高到常人無法想像
,希望大家能多關注這個議題,不要覺得只要自己沒被騙就不關你的事,
嚴重程度就小魯的觀察,跟人民比較有關聯的有:
1.詐騙集團騙到的錢,錢如果沒洗到國外,或是從國外洗白流回來,沒地方放,
會拿來買房地產,而且完全不會殺價,會不會影響房價?我想答案很明顯
2.目前大多錢洗到國外,幾乎無法追回,資金沒有在國內流通刺激
消費(被騙錢的人消費力也會下降),這會不會造成國家經濟損失?
小魯不懂經濟,但我想答案是YES
3.司法機關的癱瘓,檢調疲於詐欺案件,消耗辦案能量,你一個月要接100多案件
,花了一大堆精力時間偵查,結果法官都輕判,你還會想認真的破案嗎?
很多人都在抱怨現在報警要等很久,問題是案件根本消化不完,或是忙半天結果
被告都在外役監吃香喝辣,大家都在互踢皮球瞎忙,上游的問題沒解決都是枉然,
司法單位是非常花稅金的。
4.詐騙集團錢太多,自然會投資政治人物,在法制面上盡量開後門,惡性循環
,看看現在常常報出銀行員跟基層警員被收買的新聞,你還會意外嗎,錢
的誘惑實在太強大。
5.現在連上網賣東西,都很容易收到贓錢導致帳戶被凍結,打個電話也很容易被
當詐騙集團,整個交易體制跟人類之間的信任感都有長遠的負面影響。
6.跑去做詐騙的人上升,勞動人口就會下降,尤其大部分的人都是比較基層的勞工
(就是因為窮怕了就被誘惑去做詐騙),就會有缺工的問題,更可怕的是,做了
詐騙之後,整個價值觀都會爛掉,很難在做正當的工作,這些人很多都會吸毒
(因為錢太多沒地方花,或是心理層面很空虛)然後沒錢就開始偷或繼續騙,
要花費很大的社會成本在這上面。
反正問題多多 歡迎補充 希望有良心的政治人物能認真面對現在這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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