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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要選舉了有時候會有服務處被開槍還是候選人說對手是黑道所以我要穿防彈衣。
菲律賓是趁對手要出發去登記的時候直接把整團58人擄走,之後女的強姦殺掉,男的虐待殺掉。
2009的時候A候選人威脅B候選人你如果敢去選我就殺你全家,B候選人覺得危險決定登記那天自己不去登記,派出老婆、家人、部下又找了32個記者組團想說這麼多人又有警察保護應該還好吧,結果當時的省長(A候選人)直接用警察把全部人擄走之後殺掉埋到土裡。
纏訟10年之後終於在2019年把壞人判了4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