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原PO的建議
一樣就是先辦離婚
反正也不喜歡小孩
再加上原Po小孩
正是討人厭的年紀
離婚後直接把小孩房子都給老婆
趁著44歲還算年輕的時候
把過去26-44歲
有點小錢
都為別人而活的人生
好好彌補起來
想幹嘛就幹嘛
等你活到老年快掛掉的時候
你會發現
離婚是對的
因為離婚後的日子
讓你在世上的人生
沒有留下遺憾
※ 引述《andyher (咬我阿笨蛋)》之銘言:
: 先自介 44歲大叔
: 26歲時當完兵念完研究所 很快就結婚買房 所有薪水獎金全部提前還款 房貸已繳清
: 現有兩個小孩(其實沒很喜歡小孩,抱歉)
: 若干存款 薪水今年雖然減少 但光靠薪水生活就不窘迫了
: 本來應該要很滿足了 真的
: 但最近和部屬閒聊 雖然小我十幾歲但似乎已看透一切
: 聲言房價太貴 不結婚 不買房 ig上遍佈台灣旅遊照(也有國外的)
: 感覺得到徹底活出精彩的自我
: 我回首想想 很多地方都沒去過 目前生活也被小孩綁死
: 每天就是社畜日復一日上班給老婆小孩花
: 現在心中極端震撼 萎靡 覺得人生44年好像走了一個大家接受 但我個人卻無法認同的
道?
: 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