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新北:賴清德老家建物可能建管前已存在 若提證明可申請為合法房屋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6日電
民進黨昨天為賴清德老家是違建的流言澄清,新北市政府今天對此說明多次改變,從認定
為違建到既存違建、排拆不裁罰,最後確認可能建物年代久遠,仍未實施建管,因此,若
提證明可申請認定合法房屋。
民進黨昨天在闢謠專區澄清,網傳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在新北市萬里區的老家是違建
,這是不實訊息,並稱屋主是賴清德的親戚,屋頂的遮蔽物是要防治陽光照射、影響家中
年長者生活的增設設施。
新北市政府原先表示,市府工務局等單位今天有派員到場了解,確認違建是位於民進黨所
澄清建物的旁邊,屬於山坡地保護區,土地使用類別為礦業用地,目前查不到建築執照及
使用執照,可認定是違建。
不過市府後續又說明,經查該門牌建物無使用執照、建物登記及稅籍證明等合法證明資料
,經工務局現場勘查並比對空照圖,應屬98年6月25日前的既存違建。因此,將依序排拆
,不會裁罰。
新北市政府稍晚正式聲明指出,由於建物所在地區是民國70年2月15日才發布實施北部區
域計畫,才開始實施建築管理,如果建物所有人能提出相關佐證資料,證明建物是在70年
2月15日前已經存在的事實,就可以依「新北市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提出申
請,認定為合法房屋。(編輯:吳協昌)1120906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30906028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