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涉與中共聯繫 加銀行創始人被勒令從銀行撤

作者: Yirgacheffe (coffee)   2023-09-07 12:40:46
1.媒體來源: 大紀元
2.記者署名: 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涉與中共聯繫 加銀行創始人被勒令從銀行撤股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epochtimes.com/assets/uploads/2021/03/CP112425714.jpg
加拿大財長方慧蘭勒令第一財富銀行切斷與三創始人的所有聯繫,並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
,防止洗錢及未經授權共享敏感信息。(Adrian Wyld/加通社)
【大紀元2023年09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加拿大財長方慧蘭(
Chrystia Freeland)已指示加拿大第一財富銀行(Wealth One Bank of Canada)的3名
創始投資者撤出其股份,並命令該銀行斷絕與他們的關係。
據《環球郵報》報導,該3人是:多倫多保險高管咸生林(Shenglin Xian)、雜貨店巨頭
歐陽元森(Yuansheng Ou Yang)和溫哥華房地產開發商陳茂華(Mao Hua(Morris)Chen
)。他們因涉嫌與中共政府的聯繫,面臨聯邦審查。
今年4月,此3人被要求出售其在第一財富銀行的股份。該銀行則被勒令切斷與三人的所有
聯繫,並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防止洗錢及未經授權共享敏感信息。
第一財富銀行成立於2016年,總部位於多倫多。聯邦政府批准其為Schedule1銀行,可以
處理存款及提供抵押貸款。在2021年的一份新聞公告中,該行自稱已成長為一家「擁有超
過4億元資產」的金融機構。
行動史無前例
方慧蘭的指令,與近代史上對加拿大銀行施加的任何限制都不同,她援引的是《聯邦銀行
法》賦予的權力,旨在保護國家安全或銀行誠信。
去年11月,方慧蘭已致函該3人,警告他們可能易受到中共政府壓力的影響,並表示擔心
該行可能參與洗錢。不久後,他們辭去了銀行董事職務,但沒有撤資。
《環郵》2月發表的報導稱,自2021年以來,該3人一直受到加拿大安全情報局(CSIS)的
調查,最近還受到聯邦財政部官員的調查。這些調查的相關細節尚未公開。
4月24日,《環郵》通過信息獲取法規得到的加拿大金融機構監管辦公室(OSFI)文件顯
示,方慧蘭向第一財富銀行發出的書面命令顯示,她勒令該銀行「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
儘快切斷」與該3人,以及他們所控制或有關聯的所有組織的銀行業務關係。
「這包括禁止被點名的個人在銀行內擔任正式或非正式職位,比如員工、董事、承包商、
顧問。」方慧蘭的命令說,禁止該3人向銀行提供商品或服務,「包括融資、營銷、供應
、企業服務、辦公空間租賃等」。
在同一日期的另一封信中,方慧蘭命令該3人撤出他們在第一財富銀行的股份。
有關方面回應
第一財富銀行的總裁兼首席執行官保羅‧倫納德(Paul Leonard)拒絕透露,該3名股東
是否已撤出股份。但他表示,銀行一直與政府合作,這樣能給銀行和利益相關者帶來確定
性,「我們將在獨立董事會和管理團隊的領導下,繼續正常運營。」
陳茂華和歐陽元森仍未對此事做出回應。咸生林的代理律師格倫‧詹寧斯(Glen
Jennings)在一份聲明中表示,他的委託人「正在與有關當局進行定期溝通,並期望所有
利益相關者都能得到一個好結果,使所有加拿大人受益」。因為相關的保密規定,咸生林
目前無法發表評論。
財長的高級傳訊顧問傑西卡‧埃里圖(Jessica Eritou)拒絕討論具體細節,她說,財長
「非常認真地履行她對加拿大金融業安全和穩定的責任」,但不合適對具體個案發表評論

一系列保安要求
方慧蘭對第一財富銀行提出了一系列嚴格的國家安全保護措施,例如對所有員工進行審查
、將多倫多總部遷至新的安全場所、搜查可能有的監控設備,以及禁止使用微信平台開展
銀行業務。
她指示該銀行任命一名獨立的第三方監督員,並聘請兩名合規官員:一名負責安全合規,
一名負責反洗錢和反恐方面的合規。另外,銀行雇員必須接受「高級培訓」,以符合《犯
罪收益(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法》的規定。
對於此項財長令,前財政部副部長斯科特‧克拉克(Scott Clark)說:「我從未聽說過這
樣的事情,在我的一生中絕對沒有。」
「部長這樣做時,表明這家銀行令人非常擔憂。」他說。
CSIS前局長法登(Richard Fadden)曾任總理特魯多及其前總理哈珀(Stephen Harper)
的國家安全顧問。他說,很明顯,這些異常措施是用來「應對一系列異常情況」。
今年3月,加拿大金融交易和報告分析中心(FinTRAC)對第一財富銀行處以676,500元罰
款,理由是該行沒遵守一些反洗錢的規定。
財長的指令,還包括禁止該3名股東,以及與其相關或受其控制的各方訪問銀行的數據;
銀行員工必須報告該3人「出於與遵守這些條件無關的任何原因」而做的「任何溝通或嘗
試性溝通」;銀行須確保其辦公室和建築物與該3人沒任何聯繫;銀行應儘快遷址。
「在簽署新的購買或租賃協議前,新地點及建議的安全措施,需提交給部長批准。」該指
令說。
在遷址前,該銀行應受到嚴格監控,比如要求在辦公室安裝新的警報器和攝像頭,並切斷
大樓房東擁有的所有攝像頭。該指令稱,銀行需馬上搜查所有地方及設備,看看是否有任
何監控設備,並在以後每年搜查一次,「以確保銀行獨立性及運營不受損害」。
財長還要求,銀行每季度進行一次「全網絡安全檢查」,以識別任何實際或潛在的安全違
規行為,並杜絕「未經授權第三方」共享數據。
5.完整新聞連結: https://www.epochtimes.com/b5/23/9/4/n14067085.htm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