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一狗票xx路跑活動了
還有什麼自行車活動
所以活動道路都被管制
那我就想
怎麼沒有店家乾脆去申請路權來擺攤的?
而且還不需要任何費用 還會有免費的人力(警察)幫你維護秩序
若說申請路權是不能營利
那這些路跑活動難道沒有營利行為?
報名費幾千幾千在收的 一場上萬人參加 就幾千萬了
頂多起點站跟終點站要花錢佈置 還有發給參賽者 一塊破銅爛鐵+一件無袖t
還有一些拍電影也會封路 拍電影也不是營利行為?
怎麼沒有夜市業者們 聯合該商圈的同行 一起去凱道申請路權
來個一日快閃行動夜市?
有沒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