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直的房屋傾斜 看來是無法救了 也無法復原 重點是...沒人敢進去住
很多人都說要怎麼解決 建商也想解決 所以招開幾次說明會 也發了傳單
目前最新進度是每戶發五萬 然後之後也會給予適度的補貼 大概是這樣
但這個根本不夠嘛 !!! 我是指受災戶而言 根本不夠嘛
今天這種人禍 導致某人生活型態/工作/通勤/休息...還有其他家庭功能受影響
就應該大大補貼大大賠償 就不知道"每戶發五萬"是要幹嘛...
其實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 每戶賠償四千萬到五千萬 (當然可以再更高)
而且立刻就打入戶頭 讓這些受災戶原本被波及的生活 能夠儘速地修正
受災戶裡面很多生活型態都有很多負擔 要養小孩/要照顧老人家/往返醫院...
現在出了這件事 根本沒有人替他們主持公道
當然...賠償四千萬到五千萬是給屋主
如果是租屋的 要分開給 大概也要一兩千萬...至少讓他們原來的生存得以維持
為什麼會這樣主張 為什麼會覺得這樣才是最妥善的解決方法
因為從林肯大郡/博士的家/高雄氣爆/台南維冠/高雄城中城...這些工安人禍我們學到
法律以及政府 還有建商廠商的補償 從來都沒有到位過 也沒有真的撫平受災戶過
上了法院...台灣司法又是那一套混蛋操作
什麼"侵害主張的賠付還會被法官打折" 真是荒謬
換做是我們或是其他人 如果你的一個東西好好的 就被弄壞 法官判處賠付打折
哪個受害者會爽 !
我覺得 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 每戶賠償四千萬到五千萬 賠給屋主
然後租屋人...每戶賠償一兩千萬 大概這樣就好
立即付清 然後原地權狀交給基泰 他們愛怎麼蓋就怎麼蓋 愛蓋多久就蓋多久
這才是最終解 !!!
至於四五千萬或是一兩千萬 基泰跟北市府要怎麼分成 那他們自己去喬
總之錢馬上給出藍就對了啦 不然 熱度一過 這件事情一定變呆帳
不信的話 兩三年過後 可以再來翻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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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林肯大郡/博士的家/高雄氣爆/台南維冠/高雄城中城...很多案例
到現在都還有人沒有得到應有的賠付
2). 我也聽過建商說要復原重建 一搞搞很多年...都牛步進行 建商都呼攏
還有一些...建商把壞屋復原 結果大家都不敢進去住...因為這個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