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ric12 (Eric)》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 曾健祐
: 3.完整新聞標題:
: 「行人地獄」指標案件 司機撞死母子判1年4月
: 4.完整新聞內文:
: https://uc.udn.com.tw/photo/2023/09/09/realtime/24954609.png
: 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豐原客運陳姓司機1年4月徒刑。圖/報系資料照
: 台中豐原客運陳姓司機去年開公車時貿然左轉,輾斃正在走斑馬線的李姓女子、還有嬰兒
: 車中一歲男嬰,僅伊拉克籍季姓先生倖存,要求台灣須重視交通運輸安全,「行人地獄」
: 引發矚目;法院調查認為,陳男經行人穿越道未依規定禮讓行人,應加重其刑,考量犯後
: 自首減刑,近日依過失致死罪判刑一年四月。
: 刑法過失致死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另依道交管理條例第八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行經
: 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換句
: 話說,駕車未禮讓行人肇事致死者,最重可判七年半。
: 司法實務上,車禍過失致死案,若雙方和解,法官多會判六月以下徒刑、得易科罰金;若
: 行經人行穿越道未禮讓,就算經加重其刑,只要和解,大多能獲緩刑機會,本案司機奪走
: 兩命,犯後未能和解,裁判量刑較以往為重。
: 據了解,季男(卅二歲)和妻子均為中國醫大畢業,兩人在台認識交往,結婚生下一子,
: 臉書上常PO一家三口出遊的幸福照,沒想到一場車禍害他天倫夢碎。
: 據調查,二○二二年十二月七日深夜十一點多,陳男駕駛公車行經北區學士路、英才路口
: 要左轉,季男與李女同時推著嬰兒車,走在行人穿越道上,陳男卻未注意迎面撞上季男一
: 家三口,導致李女與男嬰當場被輾斃,嬰兒車也支離破碎,路口監視器拍下事故畫面。
: 陳男偵訊時坦承有過失,強調「我真的沒有看到人」,檢方認為,陳男駕車行經行人穿越
: 道,卻未依規定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導致用路人死傷,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建請法院依道
: 交管理條例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 台中地院認為,陳男開公車靠近行人穿越道時,未禮讓行人造成死傷,依汽車駕駛人行近
: 行人穿越道,未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構成過失致死及過失傷害罪。
: 法院審酌,陳男未謹慎駕車貿然左轉肇事,造成季男妻小死亡,其創傷難以平息彌補,至
: 今也無法達成和解,綜合考量過失情節、犯後態度等情狀,判刑一年四月,可上訴。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428810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引述《eric12 (Eric)》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 曾健祐
: 3.完整新聞標題:
: 「行人地獄」指標案件 司機撞死母子判1年4月
: 4.完整新聞內文:
: https://uc.udn.com.tw/photo/2023/09/09/realtime/24954609.png
: 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豐原客運陳姓司機1年4月徒刑。圖/報系資料照
: 台中豐原客運陳姓司機去年開公車時貿然左轉,輾斃正在走斑馬線的李姓女子、還有嬰兒
: 車中一歲男嬰,僅伊拉克籍季姓先生倖存,要求台灣須重視交通運輸安全,「行人地獄」
: 引發矚目;法院調查認為,陳男經行人穿越道未依規定禮讓行人,應加重其刑,考量犯後
: 自首減刑,近日依過失致死罪判刑一年四月。
: 刑法過失致死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另依道交管理條例第八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行經
: 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換句
: 話說,駕車未禮讓行人肇事致死者,最重可判七年半。
: 司法實務上,車禍過失致死案,若雙方和解,法官多會判六月以下徒刑、得易科罰金;若
: 行經人行穿越道未禮讓,就算經加重其刑,只要和解,大多能獲緩刑機會,本案司機奪走
: 兩命,犯後未能和解,裁判量刑較以往為重。
: 據了解,季男(卅二歲)和妻子均為中國醫大畢業,兩人在台認識交往,結婚生下一子,
: 臉書上常PO一家三口出遊的幸福照,沒想到一場車禍害他天倫夢碎。
: 據調查,二○二二年十二月七日深夜十一點多,陳男駕駛公車行經北區學士路、英才路口
: 要左轉,季男與李女同時推著嬰兒車,走在行人穿越道上,陳男卻未注意迎面撞上季男一
: 家三口,導致李女與男嬰當場被輾斃,嬰兒車也支離破碎,路口監視器拍下事故畫面。
: 陳男偵訊時坦承有過失,強調「我真的沒有看到人」,檢方認為,陳男駕車行經行人穿越
: 道,卻未依規定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導致用路人死傷,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建請法院依道
: 交管理條例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 台中地院認為,陳男開公車靠近行人穿越道時,未禮讓行人造成死傷,依汽車駕駛人行近
: 行人穿越道,未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構成過失致死及過失傷害罪。
: 法院審酌,陳男未謹慎駕車貿然左轉肇事,造成季男妻小死亡,其創傷難以平息彌補,至
: 今也無法達成和解,綜合考量過失情節、犯後態度等情狀,判刑一年四月,可上訴。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428810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整理一些我找到的一些相關新聞,
內容都是追撞方責任為多或全責的。
為了閱讀方便我會簡化內容,
不過會附上新聞網址以便查證。
有些沒找到刑期的,但又印象較深刻的。
也會貼出來,看看我以後會想到回來補嗎。
也希望大家不要討論一時就忘記了。
首先是這則新聞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428810
司機撞死母子判1年4月
公車左撞死人,行人穿越道。
二死。
自首,未和解。
一年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