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ydreamer13 (daydreamer13)》之銘言:
: 我不知道這哪裡有問題誒?
: 新竹市政府原來打算辦小型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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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加預算3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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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錢康明向劉崇顯說明350萬很難辦,
: 後續會規劃企業贊助方式舉辦『合理規模活動』
: 若企業贊助夠,也可不用到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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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新竹縣府開會決定不辦,
: 採「縣市支持民間舉辦,政府提供場地租借、交通管制等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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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虹安說今年市府不辦跨年晚會
: 沒有喬事情空間
: 問題出在哪?
: 先準備預算,後來決定不用這筆預算問題很大嗎?
: 還是說市府不辦,跟新竹縣一起協助民間辦問題很大?
: 如果民間沒有人申請、企業沒有贊助,就不辦了,這樣問題很大?
: 和新竹縣府開會決定不辦,所以高後來說不辦,這樣叫做說謊??
: 助理費什麼的有沒有問題就給法律去辦,
: 但是看整篇前後文,我實在看不懂說不辦有什麼問題?
: 編了預算不用,預算會憑空消失嗎?
: 如果高虹安有朋友去註冊了一間50萬的活動公司,
: 然後高虹安把350萬預算都拿去贊助那間公司,
: 我覺得問題就很大,最好往死裡打
: 但是看起來這整件事政府根本就沒什麼意願要辦,
: 照他們自己的講法,市政府也偏向不辦,民間申請再協助
: 問題出在哪?
這邊我更不加不解的是
通常我理解的弊案
不論是綁特殊格圖利特定廠商
或者是驗收時放水讓廠商偷工減料
總歸都是要有成案
要實質發標出去
廠商才能拿錢
但這個所謂的弊案
居然是
原本說好要做的跨年晚會
高決定不做了
先前編列的360萬花不出去
???(修女問號臉)
是說花不出去
到底是能圖利誰?
到底誰能在一個花不出去的360萬內拿到好處?
市民同胞覺得省錢賺到了?
要說喬標案喬事情
那是不是至少這個標案要成案?
喬到後面結果標案消失了
那到底是在喬啥?
我完全看不懂啊
不過現在要圈錢
幹啥要違法我也不是搞很懂
明明有太多合法的手段可以利用
譬如
不需要的東西,政府硬要弄
幾億幾百億就這樣出去了
這樣的狀況一切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