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貪官陳凱凌貪污判刑8年 「逃亡可能性甚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23-09-13 13: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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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2023年09月12日 11:24
3.完整新聞標題:
貪官陳凱凌貪污判刑8年 「逃亡可能性甚高」法官再押他2個月
4.完整新聞內文:
前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因貪污受賄等案,被台南地院判刑8年,因羈押期間即將屆滿,
經台南地院訊問後,認被告所犯罪名經法院於8月16日判處有期徒刑8年,日後判決經確定
,勢必將面臨刑之執行,為防止逃亡,法院12日判決陳凱凌自9月20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台南地院指出,被告陳凱凌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
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犯詐欺得利罪、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
不實罪、刑法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洗錢罪,因被告羈押期間即將屆滿,經法院再次
訊問後,認被告所犯罪名包含法定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而被告經法院於8月16日判
決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倘日後判決經確定,勢必將面臨徒刑之執行。
合議庭認為被告長年所累積於政商、國內外之人脈與資力,可認其有籌措相當現金之經濟
能力及人脈,再參以本案經新聞媒體廣泛報導而備受矚目,被告為智識正常之成年人,在
面對重刑依一般合理之判斷,其迴避司法審判或未來確定後刑罰之執行而逃亡之可能性甚
高,國家刑罰權難以實現之危險亦較大,自有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有逃亡之虞,羈押原因仍
然存在。
為防止被告逃亡,以確保本案後續上訴程序之進行及將來刑罰之執行,並衡酌社會秩序之
維護與被告人身自由之保障,認為對被告採此拘束人身自由措施,仍屬相當而必要之手段
,且於現階段之訴訟程序中,尚無羈押以外之方法得以代替,自有繼續羈押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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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912/2580654.htm
6.備註:
好好笑 這個一直延押
然後更大條的那一位 早就三百萬交保
放去外面 趴趴造 不用延押
法官理由 : 有名望有正當工作
爐渣 光電 賄選 都有參與到的那一位
法官理由 : 有名望有正當工作
台灣真的好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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