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跟家族長輩一起做生意,美其名是一起做,但因為是他出錢,所以我基本上就他的打
雜小弟,順便幫他面試人,但最近因為大缺工人很難找,再加上公司人一直走,急需補人
,但長輩堅持按疫情之前行情起薪(約36k),想當然爾物價漲了,根本很難找人,不然
找到人來面試了,又喜歡叫我擺高姿態,例如對方有考慮,但下星期還有面試,他就叫我
跟別人說這星期就給答案不然就不要了。直到上個月公司某個部門的最後一名員工說兩個
月後要走,如果再找不到人公司的某塊營運就會受影響。直到上星期有一個比較資深的來
面試,當過這個領域的主管,一個月薪水有100k,但因為每天要一個多小時通車,他年紀
大了累了,想找離家近的(他離公司走路三分鐘而已),但條件是星期一的不上晚班,星
期六一個月至少要休兩次(公司輪班制所以工時上限有符合勞基法),月薪四萬以上,我
覺得他要求的條件不過分,但長輩說星期六要凹他只能放一次(工時還是有符合勞基法啦
),理由是員工要求不能全答應,不然不好管理,我:@_#_&#@&@&-,我剛打電話去跟那
個人說,他愣了一下,說他考慮一下這周給我回覆,請問如果求職的人五十五歲了,有沒
有可能比較能忍受慣老闆的買菜凹蔥行為,還是又要gg了,是說公司扣成本年淨賺還有一
千多萬,人事成本一年也才七百萬,不懂在小氣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