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公視新聞網
2.記者署名:楊旻峰 王龍韜
3.完整新聞標題:裝修蟑螂先拆後加價或停工 消保官建議採分期付款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陳小姐找裝修業者來做漏水工程,但施工不到一個禮拜就不見人影,留下宛如廢墟的
現場。
受害屋主陳小姐指控,「總是會以確診、家裡人生病、自己耳中風之類為藉口開始拖延,
在這之前我前後已經轉匯了6萬8給他。」
另一位C小姐,則是遇到裝修業者拿了錢卻未向市府申請裝修與增建許可,反而還檢舉違
建要求加價未果,直接擺爛停工讓房子變成爛尾樓。
受害屋主C小姐表示,「那你把材料、買的全部還我,那就是結束合約,然後他就跟我說
沒關係你要停、要上法院,那就法院見。然後我讓你的房子這輩子永遠都蓋不起來。」
民代統計近期已有135位裝修蟑螂的受害者出面投訴,地點遍布全國各地,預估經濟損失
超過1億元。
裝修蟑螂業者抓準只要先動工,就無法以刑事詐欺究責的法律漏洞,受害者若不接受漫天
加價,就要面對漫長的民事訴訟。
台中市消保官提醒,民眾裝修前應簽訂書面契約,可參考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的契約範本。
台中市法制局主任消保官何怡萱表示,「工程內容還有他的數量、價格以及施作的方式都
要訂明清楚,價金的給付方式最好是採分期付款,要訂明每一期款項的給付條件。」
市府建議找合格登記的裝修業者,並在契約載明施工項目、材料、施工方法、價格與工期
,價金給付方式應採分期付款,寫明每期款項及給付條件。若遇到消費糾紛,可向各地消
服中心提出申訴。
洪詩宸/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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