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perhan78 (superhan)》之銘言:
: 殺人當然不對 每個人對噪音的忍受度也不同
: 有一陣子睡得很差 神經變得很敏感
: 去樓上理論過三四次
: 對方只會說你告啊 你告我啊
: 這就是社會一堆人的嘴臉
訴訟是對的,有些人就是想被告。 我大概寫一下法律程序:
1.千萬別跟對方直接衝突,避免被反訴。
本人去衝突:口語、按門鈴、敲門都有機會被反訴:
所以避免方式:
A.管委會、提出抗議、
B.警察局報案 記錄證據:人證 法庭可以請警察與里長作證 有事實。
C.行車記錄搭配分貝計或手機分貝計(輕度校正過) 記錄時間與分貝量
法規 晚上10點超過50分貝低頻 等都可以機會過關。
D.溫和一點用存證信函先通知,之後在自己門口裝監視器對方也許會搞事。
噪音是不定期;如果是定期當然就可以讓警察現場作證、重點就是第三人作證。
不定期時間短暫只能利用科技設備取證。
震樓器不要用:
要求償就是先去看病:拿藥拿就醫證明與醫生證明。
法律程序: 如有其他鄰君有聽到,可以用社維法先處理。
社維法之後也可求償 但是要去看身心科拿藥拿證明。
如果只有單方就是走民事訴訟
民事訴訟不超過20萬其實訴訟費不高,只是要拖很久也不用請律師 百分之1訴訟費用
10萬才1千元處理就可。
一千元讓對方請律師(一審6萬起)或到法院報到面對就很開心。
法院對民事就是會強制調解。 對方皮一點就是會不願意。
訴狀 只要寫原因證據 哪一條法律即可網路有範本
不用囉唆原因、看病依據丟出來就可。
法官只看證據為真 就可判。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