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賴清德老家是「違建」?經濟部判定非礦業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23-09-16 18:33:01
※ 引述《ptt987654321 (大谷躺平)》之銘言:
: 賴清德老家是「違建」?經濟部判定非礦業用地:地目變更屬地方職權
: Newtalk新聞 政治
: 張柏源
: 綜合報導
: 賴清德在新北市萬里區的老家被指是違建,15日經濟部礦務局和新北市政府共同會勘,經
: 濟部表示,依照礦業法,當地並無煤礦礦業權,判定該地不是礦業用地。 圖:新北市
: 政府提供
: 民進黨總統參選人、副總統賴清德在新北市萬里區的老家被指是違建,經濟部礦務局和新
: 北市15日共同會勘,經濟部表示,依照礦業法,當地並無煤礦礦業權,判定該地不是礦業
: 用地,但後續的地目變更和地上物合法性為地方政府職權。過去3年,希望申請變更編定
: 的案件有將近30件,因此此案並非個案。
: 媒體報導指稱,賴清德在新北市萬里區的老家因地目限制照理說應沒有建照、使照,曾經
: 過大幅改建與增建。新北市地政局說明,15日與經濟部礦務局前往副總統賴清德的萬里老
: 家會勘,大門深鎖,礦務局無法確認現況是否符合礦業計畫及礦業用地容許使用,後續將
: 行文給礦務局釐清確認。
: 對此,經濟部官員指出,依照礦業法,礦務局主要負責認定該土地是否為礦業用地,15日
: 陪同會勘的礦務局官員已於現場說明,該地的地號屬於「萬里六坑煤礦」,但煤礦採礦權
: 已於民國77年1月16日撤銷,依照礦業法,當地並無煤礦礦業權,因此不是礦業用地。
: 經濟部官員強調,後續地目變更和地上物是否合法,須由地方的地政主關機關負責;地方
: 政府若需要完整資料,經濟部也能正式提供說明。隨著時代轉變,台灣現幾乎已無煤礦產
: 業,過去3年,向礦務局查詢原來編定為礦業用地,希望申請變更編定的案件有將近30件
: ,因此此案並非個案。
: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3-09-16/888655
: 備註
: 簡單說就是
: 中央的經濟部礦物局認定不是違建
^^^^^^^^
首先
你這是甚麼爛備註
經濟部何時認定"不是違建"
整篇新聞一直都說"礦務局主要負責認定該土地是否為礦業用地"
到你這邊變成認定不是違建 你是不懂還是刻意誤導?
不懂 我前面發了很多篇關於建築法規 土管法規等文章 你可以去看一下
刻意誤導 那我只能說 顛倒是非的人真的不少
: 但要新北市地方政府背書
: 面對這個未來總統,新北市政府公務員大概會怕吧
: 如果拆惹,以後絕對被追殺
: 但如果不拆,又很難跟現在的老闆交代
上一篇推噓文中 或是賴副祖宅系列文章中
觀察到有一票特定人士一直說"新北無能 趕快認定趕快拆一拆"
我只能說
這類人 要嘛不知道年紀多大 連最基本的基本行政觀念都沒有
要嘛 就是刻意帶風向
以圈內人(建築 營建 地政)角度來看
新北目前就是依照既定行政流程在處理
應該是說 如果今天就是單純占用公有土地的既有違建
農牧用地 農業部認定佔用土地建築非農牧行為
礦業用地 礦務局認定佔用土地之建築非礦業行為
新北市政府隨即可以發函限令拆除
但今天系爭案件 屬於私人土地 也非甲乙建地
有牽扯到人民個人財產 以及 其他部會局處業管
在行政流程上 新北市政府無法跳過業管局處直接發文限令拆除
必須先經過其他業管局處查詢正式回函給新北市政府
說明該土地依據容許使用規定 由業管局處"正式認定"是否違規使用
而不是新北市政府單方面可以直接認定的
但今天如果是甲乙建違規建築 業管機關就是新北市政府自己 他真的可以說拆就拆
頂多給三十天緩拆期 由所有權人自行拆除
再者 經濟部把"地目變更"的認定踢回新北市政府
我只能說 這招不是太高明
因為 變更編定(地目變更) 就像刑法的告訴乃論罪
要所有權人主動申請 你不申請永遠就是不能進入審查階段
況且如果今天就申請 原始建物還是需要礦業局回文給新北市政府 正式白紙黑字說明
"原始建物非依據礦業法內規定之容許使用建築"
那建築物就是無法就地合法 需要拆除後 變更編定後
依據編定後的土地管制去重新申請建照
關於變更編定
昨天我已經有發一篇文了 就不多做贅述
但到底能不能從"礦業用地" 變更編定為"甲種 或 乙種建築用地"呢
其實"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三章 第四章"都有答案
但我知道很多人不會去主動查
我就PO一張表就好 給非綠營側翼或塔綠斑以外的大眾科普一下
https://imgur.com/RrpLcRG
礦業用地連鄉村區都變不了 更不用說甲乙建地了
除非民進黨要護到底 哪我就等著看好戲
一旦規則被單一個案打爛原則 那台灣以後水保地 林地
等保護性土地大規模開發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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