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警方接獲未滿 12 歲犯案,只能通知學校與家長前來自己處理。
以下資料供參考。
※ [本文轉錄自 Teacher 看板 #1aoyl-Xm ]
作者: Glamsight (安穩殘憶) 看板: Teacher
標題: Re: [新聞] 獨家/學校黑成這樣? 「黃金葛下毒」
時間: Thu Aug 3 23:46:59 2023
由於現在才看到我這篇文轉到這裡,晚了許久才看到推文。
有關推文提為何兩方不能在法院上處理這一點,我稍微做個補充。
在約三年多前 (2020/6/19) 起,兒童犯罪行為人已不可進入司法程序。
「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案部分條文19日施行,未滿12歲兒童全面除罪化,兒童
未來犯下刑案,將不再送進法院,而警察機關一旦接獲報案,行為人若是兒童,
則應通知學校及家長前來處理,不得進入司法程序。
自由時報 / 吳政峰記者
6/19起未滿12歲兒童刑法除罪化 犯案改通知學校處理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99484
109 年 6 月 19 日,「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案部分條文施行,未滿 12歲兒童
「全面除罪化」,兒童未來犯下刑案,將不再送進法院,而警察機關一旦接獲報
案,行為人若是兒童,則應通知學校及家長前來處理,不得進入司法程序。所以
如果是韓劇中「少年法庭」 13 歲以下兒童殺人分屍案件,在台灣 12 歲以下兒
童犯之是「不罰」的。
太宇法律事務所 / 徐惠珍律師
輕鬆搞懂少年犯罪事件
https://www.taiyulaw.com/news/details.php?id=14529
換言之,若發生吳曉蕙命案 (國小老師慘遭猥褻與殺害),那名 11 歲主謀放到現在是不罰
的,警察抓到犯人後要通知學校與家長前來處理。
關鍵字遮起來,我還以為是什麼復仇大戲,主角要幫同伴復仇。喔,不!兇手是不罰的,你
的工作是當個聖母以愛感化他!!
即便是修法前的前科,也要銷毀,當作沒這回事。
而從犯罪類型來說,前3名分為竊盜、妨害性自主、傷害罪,以2018年的統計來
看,分為87件(2名安置)、43件、19件。另外,19日起,兒童的前科紀錄及有
關資料將全數塗銷。
自由時報 / 吳政峰記者
6/19起未滿12歲兒童刑法除罪化 犯案改通知學校處理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99484
當然你是可以跟監護人究責啦!但我想多半會是以下這樣:
兒童觸法且原生家庭已失去輔導教育功能,「少年法庭」法官原可依少事法裁定
安置,而未來這類案件不再進入司法系統,責任即回歸到監護人肩上,監護人如
認為無法負起較佳的教養責任,可通報所屬縣市政府,由社政單位進行緊急安置
,超過96小時的話,則報請「家事法庭」裁定通常安置,期限最長可到成年(20
歲)。
自由時報 / 吳政峰記者
6/19起未滿12歲兒童刑法除罪化 犯案改通知學校處理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99484
撫慰受害當事人 & 促使加害人改善,沒想到有一天要老師們同時肩負這兩種責任...
做老師的「不能只是教書」,嗯,還真的是這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