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到底為什麼開車殺人是過失致死?

作者: fucKMT5566 (廢文水準和車輪一樣棒棒)   2023-09-22 02:37:27
※ 引述《qwqqqq (qwqqqq)》之銘言:
: 那個什麼德東飆車王 造成一死兩傷 一審出來過失殺人只判四年 名下有六千萬房產說沒錢
: 賠 記者去訪問他他還說 「我當下就錘了自己十幾二下 還要我怎樣」 what???
: 記得國外光是魯莽開車就有這條罪名了 還扣分扣很重 但在台灣開車殺幾人好像都還好 這
: 到底是什麼世界?
先說結論
因為你不能確定這次開車的這個人 他的車子一發動就一定會死人
聽起來很荒謬 但鬼島刑法的因果歸責 配上你覺得日常經驗上的常態性
不會認為這傢伙一上車摸方向盤踩油門就是想殺人
就像除了葛飾署的人 其他人都不知道本田速人一摸摩托車龍頭就會爆走一樣
加上鬼島那群怠惰的低能立委和住在象牙塔的法律人出發點本身和民眾想的就不一樣
立委豬公單純懶 在等下禮拜五才修法
而法律仔他們認為刑法具有謙抑性 也就是最後手段性
因為刑法對人的法益侵害太大 能不用就不用
不然哪天在路上開車人人都有機會直接被判死刑
因為在鬼島上絕大多數人都還是願意遵守法律且遵從速限及交通號誌
這也是考駕照的原因 證明你對於這個交通法規熟知且願意遵守 當然你拿雞腿也能換到
有些人開車就真的只是去遠一點的大賣場買個東西或是接送家人代步用 不超速、守規矩
也有些人是一碰方向盤就換個人 油門一定要踩很重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危險
講難聽點 這種車道競速仔或酒駕仔把其他用路人限於危險之中的行為 只能用過失處罰
就是因為你不知道這些傢伙上車之後會不會是上面說的第二種智障
而這些智障也不覺得他的行為會危害到他人 他可能是酒駕或飆完上一個路口沒事
認為下一個路口也會平安通過 殊不知就出事惹
對於他或是鬼島法律來說 他撞到人出車禍就是場意外 沒有直接故意
他們不認為他一上車踩油門就是為了殺人
另外就是對於酒駕廢物仔 明明德國就有323阿條 鬼島死不抄 幹林娘老機掰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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