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鵬大火以後其實針對了工廠有新的法規
消防法21-1
消防指揮人員搶救工廠火災時,工廠之管理權人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提供廠區化學品
種類、數量、位置平面配置圖及搶救必要資訊。 二、指派專人至現場協助救災。
問題就來了
只是這條其實配套要很多
你要先有資訊,才能判斷裡面有什麼東西
這就牽涉到工廠登記查核、以及環安衛檢查
台灣目前這一塊就是廢到好笑,越往南部越糟糕
環安衛是要投入大量資源和人力才能建立起的機制
不是修個法就涼涼的坐在那邊以為大家都會自律
政府帶頭忽視違規工廠,就是劣幣驅逐良幣的概念
結果搞到有廠登的公司看到鄰居都這樣也有樣學樣省成本
目前台灣多數工廠內化學品儲放資訊還是採取"自願式"的登記XD
問題是會上去登記的就是本來就注重環安衛的組織
今天這家還是上櫃公司,中南部那堆農地工廠別說安檢,連廠登都沒有
一堆新的浮誇部門,不如從這塊土地基本的東西來做改善
※ 引述《a1b2c3d4e5 (阿翔)》之銘言:
: 如題啦 我阿翔 消防員又殉職了
: 我怎麼說「又」呢......說好的設備升級?
: 火神的眼淚、新屋保齡球館 等等太多了
: 消防安檢、工安、民眾不尊重專業
: 四個人殉職至少四個家庭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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