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屏東工廠爆炸 消防員4殉職2插管1斷

作者: zzaaq (......)   2023-09-23 12:58:21
這邊說的都很符合現況,其實政府一直以來都沒有重視過消防這一塊,從待遇上就看得出
來。
108年釋字785號出來之後,給了3年改善期,這三年間消防署跟各地方消防局什麼都沒想
,直到最後後一刻才緊急召集開會,開完會也沒一個統一的做法,各地方還是各自為政,
先做再來滾動式檢討(滾動式就是沒想法,先做再說,有錯再改)。
我以嘉義市消防局為例,為什麼舉嘉義市,因為這邊的勤休制度是全國最爛,沒有之一。
目前消防署這邊有統一的部分,是要勤1休1,上班一天,休假一天,然後每天上班要排2
小時休息時間。每兩年每個月的總工時要降24小時,112年每個月336小時,114年312小時
,以此類推到120年每個月總工時要降到236小時。
嘉義市消防局為了要降低工時,除了原本的勤1休1,每個月再多給2天輪休跟1天外宿(08
-18上班,工時10小時),假設一個月30天,工時=12*24+10=298。但局的長官可不是短視
近利的人,要一次到位,但要再降工時給隊員多放假,人力就不夠了,怎麼辦?訓練科長
官想出一個可以得諾貝爾獎的制度,讓隊員在分隊休息待命,然後不要算工時不就好了嗎
?每天排4小時的在隊休息時間,但要隨時待命,這樣工時變成=12*20+10=250,直接超前
部署到最終目標了。
所以就是在隊上4小時的無薪班on call,這4小時如果有出勤才有算薪水喔,以小時為單
位,如果出勤59分鐘,一樣不算錢。長官處心積慮要降低工時,就是為市府省錢,因為現
在的工時基準是以一般公務員的每月工時為基準。假設這個月一般公務員上班22天,工時
=22*8=176,消防員的加班費工時原本應該是=298-176=122。
被排每天不支薪的4小時備勤待命之後,變成250-176=74,每個月每個人可以少給48小時
的加班費,假設時薪200,每個人每個月少9600元加班費。
這樣的待遇,你說政府有重視消防員嗎?要省預算從凹人做功德開始。你說怎麼不向上反
應?先來看消防署公布的勤務要點。
消防勤務實施要點第11條第2項:備勤:服勤人員在勤務執行單位內,隨時保持機動待命
並得實施
動、靜態自主訓練、辦理業務等,以備災害發生時之緊急出動救災、救護、災害調查或
其他臨時派遣勤務。
各級消防機關輪班輪休人員勤休實施要點第4條:服勤日中至少應有二小時以上之休息時
間,由各消防機關於服勤時數內調配之,休息時間不計入服勤時數。
前項休息時間,服勤人員如於指定
處所待命無法自行運用,視為服勤時間。
已經向上反應違反消防署的規範,但地方政府的消防局沒在理消防署的,持續我行我
素。消防署的回覆是:已經違法,但請自行向地方政府或是監察院申訴。下面嗆消防
署名字叫尼可拉斯的,就是訓練科科員,你看連一個科員都可以無視消防署了,還期
待消防署有什麼作為?
https://reurl.cc/ed32RQ
所以在現在人力不足,又不重視現有消防人員待遇的情況下,你說要怎麼招募更多人
加入消防隊?民眾只能自求多福,因為消防隊自己都自身難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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