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王定傳
名嘴控侯友宜拿500萬搓湯圓 檢認單一指述、罪嫌不足不起訴
名嘴羅友志今年4月爆料指,2014年國民黨市議員初選時,新北市長侯友宜曾「搓圓仔湯
」,以500萬元資金為代價,要求他換選區參選議員,侯友宜因此被告發違反選罷法;新
北地檢署調查後本案羅友志只有單一指述,沒有補強證據,罪嫌不足,今日處分侯友宜不
起訴。
今年4月,羅友志在臉書發文爆料,指他在2014年參加國民黨新北市議員黨內初選,某天
下午,當時的副市長侯友宜約他到副市長室旁的會議室,侯噓寒問暖後說︰「兄弟,這次
議員的盤是我在操的,土樹三鶯你就不要選了,去汐止吧,我們這邊會出500萬」。
羅友志說,他當場詢問「誰的500萬?」侯答「反正我們有資金,這樣對大家都有好處」
;羅表示,這已涉及「搓圓仔湯」,他當場拒絕;侯友宜因此被告發涉嫌違反選罷法。
檢方調查,羅友志在調詢時說,侯友宜是在2人第2次會面時提及此事,但偵查時則說是第
1次會面時就已提及,前後2次證述內容已略有出入,需補強證據以擔保其證詞真實性;但
羅自認前兩次會面沒人在場、也沒錄音或錄影等。
檢方調查,羅友志雖說,他與侯友宜見面當天,有在開會時,跟當時的競選辦公室2名幹
部提及此事,2人極力反對;但經傳訊2人,2人都說他們是在羅友志以無黨籍身分參選時
才加入團隊,國民黨初選時並未參與,亦沒有在開會聽聞此事,其中1人說是在聚餐時聽
聞此事、另1人則指,羅獨立參選後有提及國民黨要他去汐止選議員,黨會提供協助與資
源,但他是在羅友志貼文後才知500萬一事。
檢方認為,2人所述與羅友志證述有所不符,且2人都是聽聞羅友志轉述部分經過,屬於與
羅友志陳述具同一性的累積證據,無從作為羅友志對侯友宜不利證述的補強證據。
檢方認為,本案只有羅友志單一證述,並無補強證據可擔保羅友志所述真實性,又查無其
他積極證據,犯罪嫌疑不足,處分不起訴。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440246
這樣算是抹黑造謠仔了吧
是有多恨侯友宜啊
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