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088037 (大鼻)》之銘言:
: 沒證據請安靜
: 有證據就去告
: 在臺灣這種民主法治的國家
: 要怎麼反駁??
: 大家一直吵
: 不過我們這種等級的平民
: 不可能會有證據吧
: 要怎麼反駁?
怎麼反駁?
就少林足球台辭啊
「裁判、球證、旁證全是我的人,你怎麼和我鬥?」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何況認定證據有沒有效的人 就是你要控訴的人
人家難道會幫你找刀子砍他自己?
所以這句話其實就是耍無賴的幹話而已
這話能成立的前提是 有公正的第三方接受你的申訴
而對方也願意配合調查
不然有證據就去告 這話就是在嘲笑你拿他沒辦法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