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涉食安影響重大就可抓人?「綠雞蛋」發

作者: 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   2023-09-29 10:07:14
妨害名譽? 妨害誰的名譽?
農業部的名譽? 但是刑法侮辱公署罪2021年就刪除了。
妨害台農的名譽? 妨害名譽罪章都是告訴乃論,
如果這樣台農自己去告訴就算了,農業部幫個私法人去提告!!!
難道農業部是台農公司的告訴代理人!!
沒有合法告訴下的告乃罪,警察還跑去「深夜」逮捕!!
現行犯還是通緝犯?又或者緊急拘捕要件合嗎?
一、因現行犯之供述,且有事實足認為共犯嫌疑重大者。
二、在執行或在押中之脫逃者。
三、有事實足認為犯罪嫌疑重大,經被盤查而逃逸者。但所犯顯係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者,不在此限。
四、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
為有逃亡之虞者。
前款項明顯不合,是認為符合第4款,批評政府是重罪,人民需要逃亡嗎!!
最後還用妨害名譽送辦~~~~~~
乾脆點,宣布戒嚴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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