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中正二分局打臉鄉民:有立即查明之必要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23-09-29 16:18:51
※ 引述《luciffar (☆晨星-蛤蜊娘☆)》之銘言:
: 這個...公署算是法人自然人還是活死人
: 用這個告 真的沒問題ma
: 有沒有專業一點的法學專家
: 來指導一下警察 應該告什麼罪才正確
: 我覺得用這條起訴 很有問題耶
: 還是台灣現在是不講法治純粹靠人治
: 真的太神啦!
三斤被國防部告妨礙名譽就不起訴了
雖然理由好像是因為他講的是志願役, 指稱的是不特定多數人
但也是不干國防部的事情 狗拿耗子多管閒事
妨礙名譽的客體也可以是法人
但是行政機關要法律規定才是法人, 否則沒有單獨的法人格
所以農業部經濟部應該都不是(刑法上)法人
告這條也是滿好笑
誰叫 黨為了某人把污辱公署罪修掉呢
現在都在用妨礙名譽濫訴了
昨天又一個經濟部告人妨礙名譽的新聞
"經濟部提告妨礙名譽!控電廠假借3機構名義"
反正就先叫檢警出馬嚇嚇你
最後沒事你也是先被搞 甚麼傳喚通知到案說明 地檢署開庭
而且一切合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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