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頂樓違建是既存事實」 行政院決議:設

作者: devidevi (蜜蜜)   2023-10-01 12:59:19
1.媒體來源:
風傳媒
2.記者署名:
林上祚
3.完整新聞標題:
「頂樓違建是既存事實」 行政院決議:設置太陽能板4.5公尺以下免建照
4.完整新聞內文:
2017-10-25 14:00
行政院長賴清德今(25)日主持「加速投資台灣專案會議」第3次會議,會中原則通過經
濟部「綠能屋頂全民參與」行動方案,有鑒於目前屋頂型太陽能板推動困難主因,主要係
頂樓違建與原民部落缺乏使用執照導致,為了加速綠能推動,行政院決議對頂樓與原民部
落架設太陽能板「網開一面」,屋頂型太陽能板架設高度在4.5公尺以下,可免申請雜項
執照,經濟部方面預估,相關措施將可帶動屋頂型太陽能板設置,創造3GW(即300萬瓩)
發電量,相當於台中火力發電廠6部燃煤機組發電量。
賴揆今天在會議中表示,綠色能源是是推動非核家園目標應堅持價值。蔡英文總統上周三
出席「台灣國際太陽光電展」時指出,希望政府宣示2025年綠能占總發電量達20%的政策
目標,帶動國內綠色產業的發展,增進台灣綠色產業在全球的影響力,同時鼓勵公務機關
、國營事業、工廠及所有民眾,在屋頂裝設太陽能光電設備。
從家戶到社區、偏鄉部落也加入 經濟部盼全面設置光電系統
經濟部長沈榮津表示,經濟部將推動之「綠能屋頂」行動方案,將從3個方向推動,首先
,從一般家戶切入,再逐漸擴散到社區,最後達到綠能城市目標,第二,則是偏鄉公民電
廠部落,第三則是工業用電大戶,經濟部未來將要求800萬瓩以上工業大戶廠房,必須建
置一定比率太陽光電設施,經濟部同時也將在工業區、科學園區、加工區,裝置太陽能系
統。
沈榮津表示,台灣過去在推動屋頂型太陽能板,主要問題在於頂樓違建問題,但有鑒於「
頂樓違建已是既存事實」,從改善都市景觀角度,如果能在頂樓違建上面,加蓋太陽能板
,就可以藉由由綠能「改造城市景觀」,同時帶動相關內需。
「綠能屋頂可以美化市容」 徐國勇:也可帶動水電、鐵架等產業
對於頂樓違建加蓋太陽能板,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以「螞蟻雄兵屋頂改善景觀」形容,他
表示,國人搭機返國鳥瞰台灣,可以體會到台灣都會區頂樓違建「不甚美觀」,加速綠能
屋頂方案,可以帶動都市美觀,並且帶動鐵架、水電工、貨運、太陽能板產業等周邊產業
,「未來水電工、鐵工廠,也不怕沒工作。」
徐國勇表示,國人搭機返國鳥瞰台灣,可以體會到台灣都會區頂樓違建「不甚美觀」,加
速綠能屋頂方案,可以帶動都市美觀。圖為示意圖。(資料照,取自環境資訊中心網頁)
不過,頂樓違建的管理,係屬各縣市建管單位負責,因此賴揆今天特別責成經濟部,必須
強化中央與地方政府合作。
太陽能設備若設在違建上 未來政府處理將有「區隔」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針對頂樓違建上方,架設太陽能板,內政部方面過去嘗試提供4
種模式給經濟部參考,有鑒於台灣一般頂樓違建高度大約在3公尺左右,為了讓屋頂架設
太陽能棚,不至於影響整體建築安全,內政部方面針對頂樓架設太陽能設施申請雜項執照
門檻,放寬到4.5公尺高度免申請雜項執照,太陽能棚架設在違建上頭,未來各縣市政府
建管單位,在處理頂樓違建時,會有所「區隔」。新規定上路後,不管是集合住宅或透天
厝屋頂,都可以適用。
花敬群表示,頂樓違建上方架設太陽能棚,和縣市政府執行違建拆除,實務操作上不會產
生直接衝突,高度在4.5公尺以下太陽能光電設施,本質上並未涉及到建管,民眾架設後
,未來可逕行向能源局與縣市政府申請與台電電網併網。徐國勇強調,頂樓違建上方架設
太陽能板,這件事情與頂樓違建是否就地合法無關,「頂樓違建不會因為上面蓋一個太陽
能板而合法,未來違建拆掉後,上面太陽能板還是允許存在。」
頂樓建物產權複雜 公寓須獲各樓層所有權人同意
不過,台灣目前頂樓違建所有權複雜,實務上很多係由頂樓住戶自行搭設,未來違建上方
蓋太陽能棚的政策,未來該如何執行,頗令人好奇,花敬群表示,一般單一產權透天厝使
用權利比較單純,集合住宅頂樓則必須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後才能架設,至於公寓頂
樓,法律實務操作則必須獲得各樓層所有權人同意,才能架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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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原來違建上面可以蓋太陽能板是2017時賴揆推行的政策
以前不吵,現在吵個屁
其他縣市也照做到現在,但台北市因為當初柯文哲執政,擋下來
現在蔣萬安執政,要照中央法令,讓違建可以蓋太陽能板
然後政府想拆的時候還是可以拆掉違建,不會因為違建上有太陽能板就合法
但違建上可以申請蓋合法的太陽能板
因為違建就拆掉自己家的是不是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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