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推文都會看到"美國物價3倍, 所以薪資要除以3才等同台灣生活水準"的低能邏輯,
這種算法是建立在古早時期矽谷還不到10萬鎂的時候。
簡言之就是低薪仔才適用這個算法, 例如台灣年薪50萬能等同矽谷5萬鎂(150萬), 但對高
薪者完全不適用。
簡單數學, 單身者住台北年開銷2萬鎂, 住美國變4~5萬鎂, 多出的2.5萬鎂開銷佔總收入2.5
/5 = 50%, 但當收入提高到50萬鎂, 這點開銷差異就只佔5%, 因為5%的開銷差距而把整個50
萬鎂除以3根本低能~~
以矽谷20萬鎂來說稅後13.3萬, 扣開銷5萬鎂實存8.3萬鎂, 約270萬台幣。
在台北要實存270萬大約要稅前400萬, 得證矽谷20萬鎂對應台北400萬。
還有別忘了台美各類高端消費用品的價差, 例如一臺BBA美國便宜了1~200萬, Porsche/大小
牛價差可到500~千萬,
把這些大型消費考慮進去你說台灣開銷真的有更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