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sd29557677 (S.H)》之銘言:
: 原文:
: https://reurl.cc/edDjLm
: 「錢建」國造?郭璽錄音檔EP2—我們的潛艦是詐騙集團蓋的?不可能吧!
: 先講結論,公開請問黃曙光:
: 一、郭璽說接到我國潛艦國造標案的GL公司是「詐騙集團」,你認同他的說法嗎?如果認
: 同,潛艦國造就是超級大弊端;如果不認同,是否該出面反駁郭璽說法甚至對其提告?
: 二、潛艦國造進行過程中,郭璽私下開人頭公司的事情你覺得有合乎「海軍顧問」的身分
: 嗎?韓國軍火商的內鬥事件,你有充分掌握嗎?又有何具體作為?或是放任郭璽擁有超越
: 一名顧問應該有的權力?
[del.]
我們不應該學習武器代理商的錯誤行為。
第一個問題與第二個問題皆與國防政策有關,就是我們應該選擇"決戰境外"或
"決戰境內"。
從郭璽說李喜明將軍叛國後,整件事就很明白。
簡單來說,李喜明將軍同意美軍的"決戰境內"政策,
但是郭璽同意中國民主進步黨的"決戰境外"政策。
結論是,"決戰境內"政策是對的。
從"海峽中線"政策、國軍精實案、愛國者飛彈、F-16V、到M1A2 Abrams,
這些皆是為了完成"決戰境內"。
因為兩岸的軍隊數量差異太大,而且決戰境外的地點是我軍的後勤補給問題,
所以"決戰境外"是錯誤的政策。
而軍隊數量的分配、建造計畫、安全審查與國防預算、貨幣政策的誡律有關。
鑒於中國民主進步黨的決戰境外政策,
與蘇貞昌、蔡英文擔任政務官時建造核四的錯誤歷史,
如果海軍不詳細地審查國造潛艦的技術瑕疵(technical defects),
將導致國造潛艦變成國防預算的壞帳。
所以第二個問題是從第一個問題產生的。但是反對決戰境內的人,不應該控告
同意決戰境內的人叛國。
因為決戰境外是錯誤的政策,
想要決戰境外的人,想要利用美國人民的生命來滿足自己的慾望,
是違反十誡的"不可以殺人"與奧古斯丁的正義戰爭理論。
然而決戰境內不只向美國人民表現我們中華民國人民反對社會主義政黨的決心,
也服從十誡與正義戰爭理論,願意等待美國太空軍的協助,
並由造物主決定戰爭的勝負。
: (EP3要解謎的是,誰要當董事長來包潛艦國造呢)
[del.]
市議員說出這第三個問題就好了,因為其他的問題是國防政策,
而這是中華民國總統與美國總統的權責。
求神憐憫我們的錯誤,感謝神賜給我們幸福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