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被恐嚇還被判罰的八卦?
徵2023/5/15 12:50~12:55的證人或者影像畫面
板橋區文化路一段18號至板橋區文化路一段268號
事發經過
我從府中路左轉文化路一段往板橋方向
對向一台機車意圖從公車後方跨雙黃線逆向行駛
我按喇叭示警
對方直接跨雙黃線迴轉過來找碴
後來綠燈時我停在路邊詢問對方什麼事
對方針對按喇叭這件事情很不爽
並出言恐嚇 你是沒踢過鐵板 你晚上就知道了 來啊 來萬華
並作勢要打我
因為對方來者不善 我便大聲斥喝 嚇阻對方進一步侵犯 並吸引周遭路人的注意力
(因為有先前經驗 曾按喇叭對方惱羞然後攻擊我)
(基於刑法24條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
接著對方一路從文化路一段18號尾行 意圖知道我家地址或者烙人堵我
甚至一路上狂按喇叭並叫囂 「騎快一點 我時間很多陪你玩」
行駛至文化路一段268號時,恰逢巡邏員警上前求助,對方就跑走了
當天我就提告對方恐嚇(後來附上身心科診斷證明)
開庭時對方提供行車記錄器刪減之片段
(沒有前面恐嚇及後續追車部分 只有中間聲音)
結果檢察官開庭直接調侃「我不認為這是恐嚇」
後來我被聲請簡易判決 罰金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