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時
2.記者署名:
游念育 、 黃婉婷 、 陳鴻偉
3.完整新聞標題:
消防組工會碰壁 林右昌:公務員不適用
4.完整新聞內文:
屏東明揚國際大火造成4名勇消殉職,消防員要求組工會,但行政院給消防員碰軟釘子,
僅打算修《公務人員協會法》增加團結權和放寬協商範圍,以及研議修正《消防法》建立
消防機關職業安全制度,引發基層不滿。內政部長林右昌4日表示,消防人員是公務員,
屬性和勞工不同,所以跟工會法一點關係也沒有,已有國家完整法律制度保障。
訴求顧職安、要公安、要工會的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9日將在凱道前舉辦晚會,但由
於國慶籌備委員會早就申請8日以後的路權,因此晚會並無路權,屬非法集會。北市警方
昨呼籲理性表達訴求,如有違法、影響國慶典禮進行的行為,將依法究辦。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蘇俊榮備詢,朝野立委皆關注消
防員組工會議題。國民黨立委曾銘宗問及,國民黨支持消防員組工會,即便不能一步到位
,是否能分階段實施,例如先放寬組工會,但不具罷工權?
蘇俊榮直言,不支持此做法,由於消防員組工會未經充分討論、社會也無共識,討論曠日
廢時,且當前有公協會法,今年6月銓敘部已與相關單位討論公協會改革,1個月內就能修
法送行政院、立法院審議,應分兩階段改革。
國民黨立委吳怡玎追問,開放公務員組工會是世界趨勢,東亞國家南韓亦是如此,台灣做
法是組公協會但不能罷工,但以英國為例,政府雖開放組工會,同時擬推《反罷工法》,
要求公務員罷工期間應維持最低服務標準,作為社會疑慮的「煞車皮」,或許能成為台灣
的折衷做法。
蘇俊榮重申,他依舊認為改革應一步一步來,但速度要快。至於成立工會,社會未有充分
溝通,但能成為未來討論的選項,就像英國沒有明文禁止罷工,可是要求警察除外。
林右昌也表示,消防員是公務員,是根據《公務人員任用法》任用,且受國家法律保障,
當然也有相關責任,這跟工會法一點關係也沒有。
國民黨立委李德維也關心此議題,消防署長蕭煥章解釋,消防員是公務員,有固定撫卹等
福利,如果當成勞工看待有程度上不同,美國、英國消防人員不是公務員,所以應用跟制
度上有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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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請消防弟兄安心
國家不會虧待你
但工會真的不能給
給你們工會
就不能凹你們繼續做功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