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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tvbs
2.記者署名:
編輯 楊惟甯 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妹子「蝦皮賣1物」慘了 過來人曝血淚教訓:被罰3萬
4.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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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網友在蝦皮賣場賣東西收到衛生局來函。(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許多人都曾在網路上販售過商品,但你知道不是所有東西都可以PO上網嗎?一名女網友分享
,日前在蝦皮賣場上架了一款很紅的OK繃,卻無預警遭官方下架,隨後又收到衛生局的陳述
意見通知書,令她相當錯愕。不過文章曝光後,釣出許多過來人經驗分享,苦嘆自己還曾為
此付出慘痛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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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繃屬於醫療器材。(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女網友在Dcard以「收到衛生局來信」為題發文,透露前陣子短暫經營蝦皮賣場,上架了一
款很紅的日本OK繃,卻無預警遭蝦皮強制下架,並在2個月後收到衛生局的陳述意見通知書
,說她違反藥事法,讓她十分緊張。對此,她就想問問前輩,有沒有人可以經驗分享陳述意
見書該如何書寫,並緊張表示:「當初真的不知道販售OK繃是違規的。」
此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給予建議,「只要在函文內回覆認錯並下架就好,如果還沒賣出商品
一切都有救」、「要把誰購買的寫給衛生局,並進行退費,在通知函上面清楚明確寫到自己
疏忽了」、「陳述意見可以寫說很抱歉不知道這個行為是違法的,第一次賣所以沒有經驗,
以後會注意。就是表現誠意道歉,絕對不要打電話去罵或是態度惡劣,就看承辦人領不領情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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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翻攝自Dcard
不過也有苦主透露,自己無意間販售醫療用品就被重罰3萬元,「基本上收到衛生局來函都
是要罰錢了」、「我第一次就被罰錢了」、「之前高中賣隱眼盒子,某一天突然被檢舉,寫
了也沒用….就是被罰三萬」、「只要商品上架,不論有無販售出去,刊登基本上視同違法
了」。
根據《藥事法》第27條規定,許多日常生活中常見的物品,若無藥商許可執照,全都不能在
網路上販售,違者得依法得處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而根據衛福部指出,包含OK繃
、紗布、棉花棒、護具、束腹帶、保險套、血糖機、拋棄式隱形眼鏡等,皆屬於醫療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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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https://i.imgur.com/UPcbKn5.jpg
5樓賣屁眼 被衛福部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