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UDN
2.記者署名:古和純
3.完整新聞標題:
治腳傷?半夜被教練帶進房 高雄某棒球隊員國二慘遭猥褻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謝姓男子擔任某國中棒球隊教練期間,趁男隊員在宿舍熟睡時,多次強行撫摸親吻對
方,還私自將他帶入房內,強制猥褻得逞,謝男遭家長檢舉後辯稱,當時是在房內治療隊
員腳傷,法院依性平、檢警等調查報告,判處謝男1年6個月徒刑,上訴二、三審皆維持原
判。
判決書指出,謝男2017年8月起至2019年2月,曾擔任高雄市橋頭區某國中棒球隊教練,負
責該校隊員宿舍生活,有棒球隊員指稱,未曾看過謝男特地替隊員推拿復健,但有隊員說
,謝私下在晚間重訓過後會幫忙按摩,有時在教練房間,有時在重量室。
被侵犯的男隊員當時為國二生,恐不滿14歲,若非親身經歷,不易杜撰被權威者猥褻的情
境,且時隔數月後,男隊員仍對遭猥褻一事耿耿於懷,直到案發1年後,才提起本案;被
害人指出,當晚謝男叫他到房間後,要他躺在床上,隔著褲子撫摸下體、胸部及親吻嘴巴
,當下他雖有閃躲並拍掉謝男的手,但謝男仍繼續撫摸,直到他找藉口上廁所離開房間。
此外,被害人於偵審中表示,有3次是在他宿舍床位,前2次還被指示進入教練房內,但只
有1次進房時,被其他人看見,由於當時正值國中棒球聯賽舉辦期間,以至於他能清楚指
明時間點,且案發不久,吳姓國文老師發現他呈現不尋常情緒狀態,法院依此對謝男判刑
1年6個月。
判決書指出,謝男疑不只對一名學生有過猥褻,尚有另名男隊員能指證被侵犯,但因檢察
官並未提出有利舉證,因此說詞未被採信。謝男於去年二月中被橋頭地方法院判刑後,上
訴高雄分院,但二審駁回上訴,上訴至三審仍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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