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中時
記者署名:簡銘柱
完整新聞標題:人夫婚外情不戴套 小三嗲喊「怕你精盡人亡」還向元配示威
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市1名林姓人夫玩遊戲認識陳姓小三,2人多次發生性關係,甚至互傳鹹濕訊息,「你
上無套、上癮了、要吧」、「我怕你精盡人亡」等語,小三甚至傳自己身上的「吻痕」照
片向何姓元配示威;元配發現雙方姦情後,氣得跟林男離婚並提告。法院審理後,判處林
男應賠償2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何女與林男2008年12月3日結婚,於2023年6月28日經法院調解離婚成立。林
男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向何女坦承,他與陳女發生婚外情,甚表示說謊技巧不好,懶得騙
何女,僅因玩遊戲認識,控制不住進而發生性關係,雖然表示要回歸家庭,但卻持續與外
遇對象聯繫,外遇對象甚至傳送吻痕照片向何女示威。
林男審理時辯稱,和陳女是玩遊戲認識,但未發生性關係,僅係跟對方關係比較好,聊天
內容有點超過,他確實有說會刪除與陳女之對話及切斷聯繫,但後續仍有聯絡陳女打電話
等語。
但台中地院勘驗相關對話內容,發現林男與陳女曾互傳鹹濕訊息,包括「你上無套、上癮
了、要吧」、「可以不中出、但是得肉體接觸」、「月經來就是可以、瘋狂的、在裡面」
、「你也享受到了無套了」「胃口越來越大?不戴套?還要中出?」、「我怕你精盡人亡
」等訊息。
法院審酌,被告確有與陳女發生婚外情,所為已逾越一般正常社交往來之分際,足以破壞
原告對被告之信賴及與兩造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被告辯稱僅為聊天內容較
超過云云,並不足採,被告所為顯然已不法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
,判處林男應賠償2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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