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emperor》 之銘言:
: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12)日裁定,應在台北監獄設置投票所讓該受刑人行使投票權;
受刑人在台北監獄設置投票所投票怎麼了嗎?
又不是放出去各自戶籍地投票
被隔離的人跟受刑人完全不同欸
被隔離的人是帶有病毒的可能性欸
就算在隔離飯店設立投票所好了
那要派誰去擔任投票所的工作人員?
誰都不想雖小被傳染好嗎?
再說了這是由受刑人提出來的
當初被隔離的人有沒有提出我不知道
提出了會不會過我也不知道
但是受刑人可以投票是一種進步的象徵
過去被隔離的人民無法行使投票權
你可以說是政府的失職
但請不要拿過去的錯誤來阻擋現在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