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並詢問一下後續
報案過幾天之後一間「愛走國際」打電話給台新銀行要求核對我的個資,台新銀行打電話
向我確認,我說我被詐騙並且已經報警了,台新銀行說那它就不再跟我更新後續情況了。
過幾天之後幫我報案的朋友又接到 「愛走國際」的電話,他們說愛走國際是第三方公司
,因為聽到我被詐騙,因此要寄書面文件給我朋友簽名以利後續退款。
這部分是最誇張的,因為我朋友是幫我代為報案的,只有警察局的三聯單有他的電話 (桃
園龜山大林派出所),因此愛走國際怎麼拿到我朋友電話的只有可能是警政那邊給的,但
是警方說沒有就是了。
想詢問一下,有沒有人聽過愛走國際這間公司?
要簽那個什麼退款協議書嗎?還是就都等著在法院處理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