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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記者洪子凱/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年滿18歲從事八大產業不需經家長同意? 議員憂鼓吹當酒家女
4.完整新聞內文:
「民法」將成年年齡下修到18歲今年初上路,配合修正地方自治條例有牴觸也必須配合修
正,北市府針對「台北市舞廳舞場酒家酒吧及特種咖啡茶室管理自治條例」第8條文字修
正,未來年滿18歲不需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就可以從事八大行業,卻讓議員及家長擔心,
恐讓特殊產業趁虛而入,盼能借鏡國外類似規定,來增訂附帶條件。
產發局今天赴議會法規委員會,針對「台北市舞廳舞場酒家酒吧及特種咖啡茶室管理自治
條例」第4條及第8條條文修正案,其中第8條原條文規定「不得雇用未滿十八歲或十八歲
以上未滿二十歲而為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之人從試伴舞或陪侍行為」改為「不得雇用未滿十
八歲之人從事伴舞或陪侍行為。」
商業處說明,因配合民法下修成年年齡到18歲,並於今年初實施,為避免自治條例年齡規
定與民法規定有牴觸,必須修正,不過議員陳重文擔心,修正後「是不是鼓勵滿18歲就能
上班(指陪侍或伴舞)」,議員秦慧珠也笑稱,「18歲中央鼓勵公民,也有伴舞權」,最
後該條例修正通過送至大會逕付二三讀。
秦慧珠會後受訪表示,地方自治條例不得牴觸母法規定,但這個年紀學生大多還在唸書,
若因經濟上或其他因素,學生遭業者吸收,對觀感也有影響,她建議,社會上仍要多給予
學生輔導及關懷,政府也可以參考國外法條借鏡,例如美國19歲成年、但21歲才能喝酒,
給予額外的規範。
台北市高職總會長余茂隆表示,18歲大多學生還在上高中職,雖然法律已成年且賦予他們
特定權利,心智上恐還不成熟,若進入這些特種行業恐因金錢或其他誘惑誤入歧途,而且
這個年紀孩子不是任何事情都會和父母說,條例修正後恐會讓家長對於學生安全更加憂心
,盼中央或地方能不能有一些附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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