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肥我最近開始迷上看羽球比賽
我發覺羽球單打有一個挑戰制度
通常是用在出界與否的判定上,如果覺得裁判的判定有疑義,可提出挑戰,由鷹眼系統來確認是否出界。最終判決由鷹眼決定。
一名選手在一局可提出的挑戰只有2次上限。
問題來了,如果我提出挑戰後,2次都挑戰成功(也就是裁判誤判),當第3次我覺得線審的判決有疑義,想提出挑戰,不行了,你已經用完2次挑戰了。
可是我提出2次挑戰都成功,代表線審的誤判率很高,那為何第3次不行?該不好這又是線審的一次誤判,這又是關鍵的一分,這一分輸了可能這一局就輸了。
是不是該改為每挑戰一次成功,再獲得一次挑戰的機會才合理吧。也就是說unsuccessful的挑戰累積2次後才不可挑戰。
也許有人說這樣拖長比賽,事實上不會,假設線審是10次判決才有1次誤判,那麼會獲得第3次、第4次挑戰的機會也不多。不至於拖長比賽。
如果有人說這樣造成選手亂挑戰,也不會,如果你亂挑戰,2次挑戰都失敗,那你還是維持2次的挑戰上限而已。並不會有多出來的挑戰機會。
如果說因為線審的誤判造成輸掉比賽不是嘔死了?此舉是在維持比賽的公平性。
為什麼不實行「每挑戰成功一次就多一次挑戰機會」的制度呢?
有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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