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4日是 雞排妹鄭家純 「魷魚味」開庭日
https://i.imgur.com/gOnsXuU.jpg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fbid=10224834213505197&set=a.2640883983902
陳沂 23小時前 ·
有網友訊息我說,在雞排妹鄭家純賣原味內衣褲的新聞底下,留言這張「武狀元蘇乞兒」
的貼圖,就被她提告了。
https://i.imgur.com/yhy8WrA.jpg
https://i.imgur.com/B90gzRp.jpg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fbid=10224849805814995&set=a.2640883983902
其實只要主張你認為賣原味內衣褲的「行為」相當無恥即可,並非在針對雞排妹這個
「人」,自當無貶損其人格價值。
且,公眾人物賣自己的原味內衣褲,乃可受公評之事,屬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範疇。
基本上,只要在雞排妹的新聞底下留言,就算沒說什麼,也可能被告。
有些人被告會害怕很正常,選擇跟她和解,這樣她就能賺取和解金。
(敏感文字省略)
雞排妹鄭家純又要告網友了,留言這張「武狀元蘇乞兒」的貼圖會告的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