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中時
2.記者署名:11:08 2023/10/24 中時 林偉信
3.完整新聞標題:
挾小六女童到器材室及公園性侵 國小球隊狼教練最終判決出爐
4.完整新聞內文:
一名國小老師兼任球隊校隊教練,2015年到2017年間,將12歲的女隊員帶到國小體育器材
室內,親吻並撫摸胸部,還開車將她帶到堤外河濱公園隱蔽處,以手指性侵,最高法院駁
回他的上訴,依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及猥褻罪判囚3年8月,全案定讞。
被害的少女指控,2015年到2016年間該名男子是她的國小球隊教練,他會雙手環抱她並在
體育器材室有摸她胸部,也會摸她下體,他還在車內後座徒手撫摸她胸部,並將其手指插
入她私處,後來她向母親告知後,在母親陪同下向警方報案。
案發後,研究所畢業的男子失去教職,目前從事開計程車工作,台北地院一審及高院二審
斥責他戕害少女身心發展甚鉅,亦損及少女日後對於兩性關係之認知,所為誠屬不該,應
嚴予非難,判刑3年8月,黃不服提上訴, 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女學生及家長認為校方疏於通報、未裝監視器,提告請求國家賠償,一審判校方應賠償女
學生100萬元,二審改判校方賠償女學生83萬972元、其父20萬元、母20萬元,共賠償123
萬多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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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性侵可以開計程車喔?
下次又載到小女孩時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