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法盲啦
我認為是有的 就是在規定期限內提告
方法就是花錢請律師發出一張律師函,
或是律師事務所聲明,
內容就是你他媽給我閉嘴,
我叫你坐下就坐下,叫你握手就握手,
我已經花錢跟律師討論案情,
並且花錢發出律師函,
不排除再花錢請律師上法院跟你輸贏,
至於會輸會贏那是商業機密無可奉告,
至於電視上穿律師袍
陪在當事人旁邊也是一樣意思啦
會怕的就會遵守律師函的內容
不怕的就對法院判決書啊 不服就上訴
各位還有其他見解嗎 感謝八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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