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tvbs
2.記者署名:
樓冠陞
3.完整新聞標題:
沒有F就不愛!準博士約戰辣妹被抓包 妻見「攻略文」頭綠提告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有一名就讀博士班的人夫與妻子育有2名子女,家庭生活非常圓滿。不過,人夫卻從
去年12月起出軌,且不但專挑「F級小三」下手外,事後更在論壇上發表「攻略文」。正
宮在得知此事後相當氣憤,決定向人夫提告、求償百萬。此案經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
認定人夫的確侵害正宮配偶權,應賠償40萬元。
根據判決書,正宮主張她與丈夫阿明(化名)婚後育有2名子女,家庭生活相當幸福美滿,
但對方卻從去年12月開始出軌,並至少與小三小芳(化名)發生4次性行為。此外,正宮
還發現,小芳除了會傳私密照片給阿明,丈夫甚至還連約2名正妹開房激戰,且都號稱擁
有「F罩杯」的魔鬼身材。
正宮表示,她因為在婚前有與丈夫簽下契約,強調她可以在婚姻期間查看對方手機,因此
她除了抓包阿明與小三們的鹹濕對話外,還發現阿明在發生性行為後,竟會把過程寫成
「攻略文」,並大方地分享到網路論壇。正宮在得知此事後,氣憤地向對方提告、求償
100萬元。
阿明在法庭上坦承,他的確有與正宮簽下契約,但這是因為他此前必須前往大陸天津攻
讀博士學位,為了讓正宮安心才會選擇簽約,並沒有規定正宮可以一生隨意查看他的手
機,故他認為正宮所提供之證據,皆是在未經他同意的情況下取得。另外,小芳與他純
屬普通網友,2人雖有吃過飯卻未發生性行為,至於論壇上的「攻略文」也僅有作者代
號,並沒有辦法證明出自他手。
此案經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發現,阿明與正宮所簽之契約中明確點出契約拘束期間為「
婚後生活」,且在檢視了正宮提供的對話紀錄、行車紀錄器錄音檔後,確認阿明已經侵
害了正宮的配偶權。另外,阿明所發之攻略文確實因僅有作者代號,無法得知真實身分,
故在審酌一切情理後,判定阿明需賠償4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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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這是隔壁版的吧? 去天津可以打更多砲喔!
接下來每個月要記得付贍養費喔!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