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幫壞人辯護的時候
律師會說:每個人都有受合法辯護的權利
律師幫窮人辯護的時候
律師會說:每個人都有受合法辯護的權利,我建議你去申請法律扶助
破幹律師 妓女都比較誠實
你沒錢妓女直接叫你滾
叫你去找便宜的買高溫茶
你有聽過妓女收錢之後說
每個人都有性交易的權利嗎
沒收到錢難道會跟你說每個人都有性交易的權利,但我建議你找便宜的
講的好像律師不幫他的當事人辯護當事人受辯護的權益就被禁止一樣
全台灣又不是只有一個律師
什麼時候一個律師不幫辯護人辯護就等於當事人的辯護權受侵害
當律師之前首先是個人
為了職業操守你不能透漏個案訴訟攻防上事實
但你是個人你可以判斷當事人到底有沒有罪、值不值得辯護
你是個人當判斷不值得辯護的時候就應該拒絕辯護
律師只是法律操盤手 跟正義一點屁關係也沒有
就跟妓女只是性工作者一樣
不要高看律師 也不要歧視妓女